织密兜底保障安全网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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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每月可领取低保,遭遇特殊困难时可申请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有保障……近年来,我州正在编织一张覆盖全州城乡、托底保障有力的“安全网”,让每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通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途径,我州社会保障体系在广覆盖、解急难、兜底线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州民政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州在册社会救助对象261161人,2020年实施临时救助35563人次,全年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4.55亿元。

农村低保标准“领跑”武陵山区

巴东县茶店子镇燕子岭村村民向某洪,一家4人有3人残疾。46岁的向某洪右手残疾,妻子左眼失明,8岁儿子从出生开始就经历疝气、肠道扭曲和巨颌症,饮食只能靠注射流食,16岁的女儿尚在读高中。靠种地养猪的微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当地政府按程序将向某洪家纳入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为305元/人。同时,巴东县民政局协调县慈善总会,将向某洪一家列入“一户多残”重度残疾贫困家庭救助项目对象。如今,一向沉默寡言的他,说起党的惠民政策,感激的话滔滔不绝。

全州有24万多名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正在政府“弱有所扶”的有力支撑下,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的基础性制度。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刚性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符合条件的本州常住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

为确保低保对象识别精准,我州对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对象每月进行一次死亡信息核对、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数据核对、每年度开展一次核查;城市低保对象每季度核查一次。通过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

近年来,我州逐年提升救助标准。从2020年4月1日起,我州执行新的社会救助标准:除农村低保继续执行4380元/人·年的标准外,城市低保标准由600元/人·月提高到635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1200元/人·月提高到127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7920元/人·年提高到8760元/人·年。同步提升低保重点救助、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孤儿养育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其中,我州农村低保标准领跑武陵山区,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位居前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州有城市低保对象5628户8293人,农村低保对象127679户235211人,城市特困人员323人,农村特困人员17334人。2020年,共计发放城市低保金6556.65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116715.78万元,发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585.56万元,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16367.04万元。

危急时刻,临时救助解“急难”

以低保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主要认定依据是户籍、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而在解决急难性、支出型贫困问题,以及流动人口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上存在短板。如何让遭遇意外变故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临时救助犹如一场“及时雨”,润泽困难群众。

巴东县绿葱坡镇绿葱坡社区居民邓某银,家有祖孙三代5人,属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初,邓某银被诊断为直肠癌,花去医疗费15万多元,且长期需要人护理,家庭开支靠儿子、儿媳的打工收入,生活十分困难。绿葱坡镇民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利用多方救助渠道,将邓某银本人纳入农村低保单人保,从临时救助政策解决资金6000元,另外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救助6000元,全力将政策用足用活。

每一个救助故事,都见证着一份温润民心的情怀。目前,我州已建立“救急难”救助机制,困难群众遭遇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重大疾病等意外变故,或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均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我州临时救助方式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和社工服务为辅。其中,急难型救助标准按突发事件实际支出情况分别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城市低保月标准的12倍。支出型救助中,对因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特困、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个人),最高临时救助金额不高于15000元;其他因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个人),最高临时救助金不高于8000元;对因子女上学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支出型救助对象,临时救助金不超过6000元。

当遭遇急难,申请到临时救助金的时候,背后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壮大。据统计,2020年,全州对遭遇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及个人,实施临时救助3556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310.69万元。

综合施策,织密兜底保障网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全州民政部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惠民政策,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精准兜底保障”职能作用,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贡献民政力量。

开展兜底扶贫专项行动,以防“漏保”为重点做好重点对象的监测预警工作,对未脱贫人口、不稳定已脱贫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及因其他原因导致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家庭,落实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预警、及时排查核实、及时落实政策。2020年,全州共排查、核实、反馈兜底脱贫监测预警台账信息29299条,其中,按程序纳入低保2159人。基本实现兜底对象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工作目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州民政局第一时间组建疫情防控困难群众救助专班,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启动应急救助措施,简化相关救助程序,坚决兜住民生底线。全面落实封闭管理期间救助措施,及时对29万名救助对象发放生活物资救助资金8904.16万元,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发放救助资金5004元。在疫情防控期间,扩大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2020年,全州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次,惠及困难群众26.16万名,共发放资金21521.23万元。

认真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保障工作,重点关注贫困、年老、患病以及“以船为家”、无再就业能力等特殊渔民,对全州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范围。2020年,全州退捕渔民纳入农村低保7户9人,临时救助6户,发放救助资金10585元。

全面落实对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措施,特别是在恩施州城、建始县城特大洪水和恩施市沙子坝地质滑坡灾情发生后,州、县两级专题研究,紧急统筹划拨15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及时向受灾困难群众实施救助,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张张质朴的笑脸,是百姓最真切的礼赞;一个个温馨的救助故事,是民生福祉的真切体现。随着救助政策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救助水平的稳步提升,一系列“弱有所扶”机制的健全,全州将编织起更大、更密、更有温度的社会救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