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进展实行按月调度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9
关于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进展实行按月调度的通知

各县市经信局:

根据《关于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进展实行按月调度的通知》(恩州环委办发[2017]1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经信局填报附表所有表格(见附件)。

2、为不影响数据导入,请勿更改表格格式和内容。

3、自2017年7月起,于每月19日前将相关表格(含盖章扫描件和电子件)报州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王英  联系电话:13387690098 8222950

邮箱:380951744@qq.com

附件1:落后产能淘汰情况清单-经信.xls

2、落后产能淘汰情况汇总-经信.xls

3、重污染企业退出情况清单-经信.xls

4、重污染企业退出情况汇总-经信.xls

5、清洁化改造调度表-经信.xls

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