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州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09
关于加强全州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州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及《恩施州行业部门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一步消除全州工业企业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全州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县(市)经信部门要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组织机构,针对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订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工业企业;要牢牢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督促企业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把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抓出成效。

二、广泛教育宣传,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市)经信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企业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并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全面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各县(市)经信部门要督促所辖各工业企业认真自查本企业的消防安全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严格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时限、措施,并要求企业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企业,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