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宗委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17
恩施州民宗委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也是正风反腐的重要之年。州民宗委纪检监察工作将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努力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围绕“政治清明、机关清廉、干部清正”目标,切实做到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不容忍,对“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懈怠,对违反“四风”问题不放过。聚焦中心任务,完善惩防体系,狠抓作风纪律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纪检监察工作新成效推动我州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领会精神,筑牢防线

1、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提高素质,层层传导压力,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斗争变成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推动州民宗委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结合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党的纪律和《宪法》等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来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必须正解处理保持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工作的关系;必须维护组织权威,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和心中有戒。坚决纠正和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小圈子”等不良现象,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确保委党组决定事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营造踏实做事,干净做人的良好氛围。

3、聚焦党风廉政新形势和反腐斗争新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提示,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和专家专题讲座,继续做好岗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提示约谈,切实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加强对民族项目资金使用、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民贸民品企业审批、民族成分变更审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选人用人等风险点的评析和预警,强化防控,切实把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创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两个责任,共同发力

1、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坚持力度统一、重责上肩、措施从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民族宗教工作之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1)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案件,以上率下,层层传守压力,积极落实责任。(2)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在工作和生活中,既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又要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3)机关各科室、委属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目标和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目标,细化指标,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特别是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责任。

2、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纪检组要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找准工作定位,既要突出主业,把有限的精力集中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又要为委党组当好参谋,督促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协助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清单,制订出台《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任务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分级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2)协助委党组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预警在先,防范在前”。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精神,编印系列学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系列活动,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二是结合民宗委工作实际,对各类多发、易发的重点问题进行明确界定,让每一名干部职工任何时候都明白自己的“底线”。三是搞好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创建机关学廉、倡廉的良好氛围,让每一名机关工作的同志时刻做到自警、自省。(3)转变工作作风,专事执纪监督问责。一是防微杜渐,认真开展廉政谈话,约谈等批评教育活动,立足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二是突出重点,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把监督重点从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上来,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岗位和重点问题的监督,使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三是积极作为,加大追责办案力度。发现问题,直面应对,据实通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案必查,强化执纪问责的震慑力。

三、严明纪律,敢于亮剑

1、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州委实施细则,认真查找和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机关“五种风气”,即:学习的风气、团结的风气、干事的风气、凝心聚力的风气、廉政的风气。一要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二要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驾私用;严格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吃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三要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尽量减少会议,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四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利用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民宗系统的职能职责,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努力推进民评工作上新台阶。一要注重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和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提高民宗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二要通过上政风行风热线,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来了解民意,倾听民声。三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评议,力争解决问题,对群众 的意见建议,要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努力在整改落实上见成效,让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四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纠风职能等相关部门以及行风监督员的沟通联系,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一要加强机关内部的教育和管理,强化效能意识和责任。二要积极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简化审批项目和流程,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三要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投诉直接快办力度。四要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效能监督和效能问责,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效能建设相关制度的行为严肃给予问责追责。

4、强化监督检查。一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确保在政治上、恩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坚决纠正无视组织、无视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现象。二要加强对上级、州民宗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执行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三要加强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四、主动作为,风清气正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一要针对新形势,结合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要针对不同层次和岗位人员,特别针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开展重点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发挥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的宣传效果,展现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民宗干部新形象;通过建设文化走廊、设置廉政建设警示桌牌、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扶贫济困等形式,营造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2、完善制度制约机制。要抓住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谨、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对职责进行梳理,列出权力、责任清单,并予以公开。二是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形成一套管用的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办事。三是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对委机关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梳理,找准风险点,强化防控。

3、强化制约监督。一是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的调查等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执法权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履职,依法行政。四是督促落实党务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