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港航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9
恩施州港航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拟定全州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宏观调控全州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规模、速度、方向。

(三)负责全州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培育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运市场,组织州内水运企业及其运输户的筹建、开业、停业及航线设置,运力增减等方面的审核、审批工作。(四)负责全州港口管理工作。负责港区水域、陆域、岸线、港埠建设、使用、经营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港口总体规划和岸线规划的编制以及港口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州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州中远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全州水上交通安全检查;负责或参与全州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总结推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经验。(六)负责对全州各类技术船员实施管理。组织办理各类技术船员考试培训、升等的审批或申报工作。在职能范围内,办理技术船员职务签证,颁发船员适任证书,负责有关船员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七)负责对全州各类运输船舶实行统一的技术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类客、货运输船舶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审查发证工作;负责船舶技术图纸的审批和监造;负责规定范围内的船舶制造、营运、特别检验,并核发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办理全州所辖船舶的港籍转移、所有权的过户确认,报废船舶技术文件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工作以及有关船舶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全州地方船舶的技术改造工作,审批船舶标准化、系列化和技术改造的规划,推广节能经验,指导和推动船舶优质化。(八)负责全州地方航道管理工作。包括航道的规划、开发、整治和疏浚养护以及助航设施、过船建筑物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理全州(除长江干线外)通航水域内的过河建筑物等工程方案。(九)负责全州水路交通规费的征收、上解和管理工作。(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州港航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航政科、运输科(行政审批科)、工程建设养护科、计划财务征稽科(审计科)、船舶检验科。

二、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港航建设完成港航建设投资1.03亿元,超年度目标29.2%。

2、水上安全:全州未发生上报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均为零,船舶安全面保持在100%。

3、水路运输: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06.18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24%,占年计划的62.5%。

4、运力增长:新增运力0.36万载重吨。

5、规费征收:完成水路交通规费收入201.01万元,超年计划5万元。

6、航道管理:清江水布垭库区完成航标设置260座。

7、行政审批:完成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现有州级港航海事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141项

三、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14年收入2732.98万元,支出148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96万元,项目支出1247.61万元(专项支出1093.86万元、水上安全监管及港口设施维护等支出153.75万元)。

2014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港航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