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局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进度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9
州人社局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进度
        7月18日,州人社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州人社局立足自身实际,紧扣“四风”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抓好整改。目前,24个整改事项已经全部实施,完成整改事项22个,整改办结率达91.67%。现将整改事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18-8222822

        电子邮箱:eszrsj@163.com

        一、关于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集中学习12次。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20余次,研究重大议题150多个。(2)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局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工作要求、纪律监督,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3)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

        二、关于对事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与推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抓好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与人社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丰富机关干部大讲堂,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辅导、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目前举办“机关干部大讲堂”7期,累计培训400余人次。邀请专家辅导讲座2次。(2)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制定重要决策、出台重大政策前,听取基层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就业、社保等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必经专家咨询论证。重大人才项目、重要工作规划必须经过专业评估。例如代州人民政府起草的《恩施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出台前向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3次,向省厅请示4次,发函35份,经州法制办审查、公示后予以下发。(3)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发改、统计、财政、卫计等部门沟通联系,探索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局内健全牵头负责、分工协作机制。

        三、关于部分工作具体执行过程关注少、督促少,存在半途而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公务接待、会议公文和值班工作等机制。重申现有制度20项,建立制度6项,修订完善3项,作风建设长效化进一步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州本级仅保留2项审批事项,下放5项到县市,审批提速90%。(2)完善平时考核制度。修订完善了《州人社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平时考核比重。(3)健全督查机制。制定出台并严格实施《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办法》,改进督查方式,对重大决策、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等开展实地督查。局班子成员今年多次深入县市、乡镇、村组调研督查,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一线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理清发展思路。(4)健全问责机制。制定出台并严格实施《州直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履职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对未完全履行、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职责情形,实行履职问责。(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出台《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并做好任务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两个责任”的要求融入全州人社工作改革发展大局。

        四、关于缺乏运用新思想、新方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水平和能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出台《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实施方案》、《恩施州规范津贴补贴和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和《提高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方案》。(2)完善公务员制度。认真落实省公务员局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结合艰苦边远地区实际确定招录公务员职位条件,放宽了艰苦边远乡镇招录公务员的条件。出台了《恩施州州直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出台了《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细则》、《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细则》、《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竞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了适应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制度,全州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对于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专项招聘;对于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公开考试招聘;对专业、技能性很强,需要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岗位,实行公开选调。(4)完善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降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全面实行“五险合一”统一申报核定工作。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水平。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网络监管办法》。按照人社领域改革方向大胆探索,通过调研论证、座谈交流为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深层次问题创造了条件。

        五、关于对群众和基层服务意识和换位思考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强化服务意识。组织机关干部以服务对象身份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大厅去体验办事过程,感受服务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反馈服务窗口。(2)提高经办能力。加快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对州就业局、州人才交流中心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了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积极推进乡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年内完成40个。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业务专网建设,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网全覆盖。完善“12333”服务热线、局门户网站为一体的综合受理平台,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

        六、关于下基层调研少,坐办公室研究工作发文布置多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制定了《州人社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8个调研组,先后安排30多人次,深入到县市和乡镇、“六大产业”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确定了9个重大课题,由班子成员主持开展调研,目前,课题已全部完成。完成机关党建工作调研课题3个,1个被评为全州党建调研课题评比三等奖。围绕人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完成调研课题1个。

        七、关于习惯于按照文件、程序办事,对于群众和基层有紧迫需求的事情,或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办事效率低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健全并严格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质量。(2)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全面优化各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普遍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把解决当前窗口作风建设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用行政效能提高来保障和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3)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8日,班子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群众,集中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今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0件(人)次。(4)严格会议审批,已发文部署的,一般不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的会议合并召开。精简文件、会议、简报,与去年同比减少会议、文件、简报45%。

        八、关于缺乏整体活力与工作激情,安于现状,求稳怕乱,没有责任意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进一步加强指导督办。对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承办的政府为民实事、年度重点工作等,通过实地走访、跟踪督办等,加强联系指导,每月在人社系统通报进度,每季度跟踪问效,每半年调研督查,促进基层工作。(2)改进执纪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对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执行工作纪律整体较差的单位,由纪检组、监察室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屡次违反工作纪律有关规定的人员,视次数分别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免职处分,相关科室负责人一并通报。(3)发挥班子表率作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破解难题,带头务实发展。

        九、关于工作中有好人主义思想,缺乏原则性,有患得患失的现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强化“清廉为官,事业有为”教育,严肃处理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自我要求不严格,存在“中梗阻”的问题;整顿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敢大胆管理,工作中讲人情,管理上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坚持原则的问题;整顿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奉献精神差,在工作中不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差的问题;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对20个关口落实了防控措施。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

        十、关于缺乏勤俭节约意识,时有超标准接待现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推行公务卡消费,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加强财务管理,修订财务制度,调整审批审核权限,严格把关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重点整治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超报销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费用的问题。规范使用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节约用电、用水,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通过信息平台发布文件,减少办公用纸浪费,“三公”经费较去年下降65%。

        十一、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要求多,执行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始终坚持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力度统一”,建立“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开展明察暗访3次。加强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和日常监督,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昂扬向上的进取斗志、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谐共事的民主作风、开拓创新的不懈追求,树立了人社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十二、关于没有对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引起重视,缺乏对年轻干部加强培养,业务骨干有青黄不接的现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加强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局党组着重培养年轻干部,着力开展年轻干部培养工程,把一批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2)加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和教育培训。(3)加强干部交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及时调整安排干部交流。(4)采取公开选调、招聘、考试等方式,选拔录用年轻干部。今年新选拔任用年轻干部2名,下派1名年轻干部到乡镇基层挂职锻炼。安排年轻干部参加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组工干部培训、科级干部培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共6人次,安排7名年轻干部在州人社局“机关大讲堂”讲课。调整交流3人,州直人社系统从社会公开选拔年轻干部5人。

        十三、关于在干部考核上,有重推荐票数轻工作实绩,重资历轻能力,重分数轻水平的倾向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工作细则,切实落实群众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工作、干部任用工作和系统内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到了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树立务实重干、廉洁奉公的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遴选的主要标准,既注重学历,又注重综合能力;既注重工作实绩,又注重政策理论水平,在用人导向上公正,在用人程序上公开,在用人机制上公平,在群众反映上公认,积极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和求知的平台,努力优化人社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

        十四、关于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组织机关干部以服务对象身份到各类窗口开展服务体验,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全州人社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窗口单位纪律要求》等工作细则,以“服务规范、纪律严明、用语文明”为目标,着力纠正服务态度恶劣、损害群众利益的作风问题。窗口部位实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报资料和承诺时限“五公开”,在大厅摆放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宣传资料和业务办理指南,开通网银支付业务和社保费自助缴费平台,印制“服务联系卡”,开展“亮牌示范”活动,设置党员示范岗,窗口为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十五、关于提高高校毕业生和“两后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创业成功率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积极推动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的意见》,迅速组织落实,启动就业创业、返乡创业、青年创业、巾帼创业、自强创业等五个州级扶持项目。(2)把“两后生”和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青年就业工作。实行“两后生”信息旬报制度,掌握“两后生”动态,组织“两后生”专项招聘服务周和“两后生”技能培训班。加强就业公共服务,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实现就业。举办“就业节”系列活动和创业就业知识讲座、模拟求职等活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纳入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范围,实现半年内就业。(3)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放贷力度,大力推进创业带就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贴息资金来源渠道,扩大发放范围。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企业现场实地观摩、宣传政策、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就业创业浓厚氛围。开展创业就业先进典型系列宣传活动。与恩施电视台《今晚九点半》栏目合作,对州政府表彰的就业创业明星企业和个人进行系列采访报道。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在《恩施日报》、《恩施晚报》先后刊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和就业创业政策问答,指导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和鼓励创业。与团州委联合筹建恩施州青年创业促进会,服务青年创业者成长成才和事业发展。全州有64个单位(企业)和个人申报州级扶持项目,这些单位(企业)和个人共带动就业3413人。今年州内高校毕业生7895人,就业7211人,就业率达91.34%。全州小额担保贷款累计投入担保基金14860万元,今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31万元,全州创业带动就业18331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吸纳3052人,高校毕业生创业吸纳962人,妇女创业吸纳4097人。

        十六、关于缺乏帮助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促进企业引进人才的政策支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围绕目标任务,以考核促进全州职培工作。下发了《关于恩施州职业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出台了考核细则和标准。(2)围绕产业链需求,落实责任。加强与旅游、经信、农业、商务、畜牧、烟草等多部门沟通,积极了解部门对培训的需求,服务好“六大产业链”的发展,重点对厨师、导游、茶叶加工、宾馆服务、沼气工、评茶员和工业园区培训等工种的目标细化到了县市,落实了责任。(3)围绕“两后生”,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先后认定了劳动预备制承训机构共9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劳动预备制培训中相关问题的通知》。(4)围绕质量就业,认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鉴定一人”的要求,以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升培训质量。(5)出台了《恩施州高技能人才培养资金管理办法》和《恩施州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截止目前,全州完成职业培训1641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5%。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0178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834人,创业培训2404人。全州共组织鉴定13613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4.7% 。初级技能鉴定5678人次,中级技能鉴定4721人次,高级技能以上鉴定2583人次;高新考试鉴定631人次。

        十七、关于岗位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出台《恩施州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建立事业单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引导人才的管理机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合同到期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对合同到期人员续聘、超结构比例问题、人员集聚单位岗位管理明确相应解决办法,建立以“末位竞聘”为重点的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有效缓解了岗位管理中的矛盾,调动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激发了单位活力。

        十八、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难问题,企业社会保险负担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降门槛,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难问题。进一步简化参保手续,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门槛。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将辖区内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按照不同条件纳入参加社会保险范围。减负担,解决企业社会保险负担过重问题。报请州政府出台《关于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合理控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涨幅度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的季节工、非全日制用工及流动频繁人员医疗生育保险参保问题,适当下调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标准问题,阶段性下调生育保险费率问题和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对困难企业的社会保险历史欠费,按规定程序认定审批后,允许其按历年缴费基数补缴。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的季节工、非全日制用工及流动频繁人员,经职工签字、企业申报、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不再核定征收职工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整改以来,全州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新增12046人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新增12555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新增14858人,困难企业人均减免社会保险费在3000元左右。

        十九、关于城镇医疗保险大病重病患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偏高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调比例,提高医疗保险对大额费用患者的倾斜力度, 制定《恩施州城镇医疗保险大额费用补偿办法》,每年从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中筹资2000万元,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筹资1200万元,对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患大病住院或门诊就医,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再按比例进行二次补偿。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州统一的城镇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定额标准、人头付费标准。建立县市结算方案和服务协议备案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推进小病不出乡镇社区,大病不出县市医改目标实现。通过补偿,城镇职工医保大额费用患者个人自负水平降低48%,城镇居民医保大额费用患者个人自负水平降低41%,城镇职工医保大额费用患者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9%,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30000元的患者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1%;城镇居民医保大额费用患者综合报销比例达到78%,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30000元的患者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2%。

        二十、关于全州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不统一和乡镇平台与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2)制定《关于落实州人民政府2014年“十大民生工程”工作任务的通知》,并下发了《州人社局落实州人民政府2014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乡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4)召开现场督办推进会,加强指导与督办检查。10月在建始县召开了全州“十大民生工程”涉及人社部门工作现场督办推进会议。(5)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信息网络已经覆盖全州所有乡镇,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全面升级,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及应用推广项目建设、基础信息网络项目建设、主干网络升级扩容改造、网上综合服务大厅项目建设、基层平台信息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系统项目建设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称及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事考试、人才服务、社保费核定征缴交换平台等。到2014年11月底,除恩施市、巴东县两县市外,其他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完成机构的整合。恩施市、巴东县两县市经办机构虽然暂未整合,但公共业务经办已实现“一站式”窗口服务。全州乡镇平台建设已经投入使用30个,主体完工装修中13个。年底,总体上能够全面完成40个建设目标任务。

        二十一、关于提高医疗保险“两定点”管理行政审批效率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两定点”机构经审批后,凭州人社局批复文件向业务经办机构提交签订服务协议、开通服务网络的书面申请,业务经办机构自接到书面申请的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两定点”机构所处位置的服务需求和已有服务能力,确定是否签订服务协议、开通服务网络,并口头通知“两定点”机构。对确定纳入的“两定点”机构,自口头通知纳入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服务协议、开通服务网络工作。对暂未纳入的“两定点”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服务能力的变化,在补充时优先纳入。推进州内县市间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资格互认,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州内就医一卡通问题。今年共审批了5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11家医保定点药店,已全部签订了定点服务协议,并即时开通了医保即时结算服务网络。起草了《恩施州城镇医疗保险州内跨县市就医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并已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拟于年底前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下发执行。

        二十二、关于劳动保障监察与仲裁需简化程序,提高质量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加快推进《恩施州劳动用工备案年检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有效推进了劳动用工备案工作。(2)建立了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州县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做好调解工作,调解成功案件保持在50%以上。同时,在工伤案件中,对拖欠医药费的,实施了部分裁决先予执行,确保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截止目前,已有大部分企业使用了《恩施州劳动用工备案年检管理系统》,实行了网上备案。全州共处理案件946件,其中,调解成功475件,成功率为50.2%。案件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守《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全州仲裁案件多年来按期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二十三、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整治进展情况:全系统把就业服务、人事考试、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访、职业技能鉴定、劳动能力鉴定、12333信息咨询服务等十类公共服务窗口和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作为重点,以“服务规范、纪律严明、用语文明”为目标要求,从源头上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窗口单位做到了“四杜绝”,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了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了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了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了慵懒散拖现象。同时,加强基层信息网络建设。结合全州实施乡镇平台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要求,购置设备,把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就业失业管理、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障卡申办及应用等业务经办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人社业务办理不出村。州社保局启动了医保网银结算、社保费自助缴费、省内异就医即时结算等一系列便民举措,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制定了五项办事承诺制并张贴上墙,方便社会监督;恩施市人社局设立“便民服务站”,为办事群众提供打字复印服务,并为办理社保“一卡通”的群众免费照相;利川市人社局制定了《服务大厅考评细则》,对窗口实行一月一检查,半年一小结,考评情况与年度评优表模挂钩,有效规范了服务行为;建始县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腔热情办事和一声祝福道别”的“五个一”文明接待;咸丰县人社局积极筹措资金800万元用于建设县、乡、村三级信息平台,力求做到农民办事不出村;宣恩县人社局优化窗口人员结构,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文化水平高的职工充实到窗口一线工作,切实增强服务能力。

        二十四、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整治。整治进展情况:(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累计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2)突出重点,做好风险防范。全面排查,将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尤其是可能引起群体性突发事件隐患的施工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名单,加强日常监控、特别是加大节假日期间的监控力度,预防出现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3)严格执法,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市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严格执法,对工程已开工但未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督促业主、施工单位足额补缴;对施工单位未建立职工名册、工资发放表等用工台帐的,积极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建立;对发现拖欠工资问题的,及时依法查处。(4)落实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准备金制度。将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作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前置条件。积极推行项目监管责任制。制发《劳动保障监察实用手册》300余份,为建设施工企业提供比较规范的劳动合同、员工名册、劳动用工考勤、劳动用工监督公示牌、劳动用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粘贴册等相关文书祥本,督促施工企业定期填报劳动监察机构审查,及时、有效掌握各施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建立起动态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监控制度。目前,全州已检查用人单位383户,涉及劳动者2.4万人(其中农民工2.1万人),检查建设施工工程项目304个。清欠农民工工资275万元,涉及农民工300余人;督促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194万元,涉及建设施工工程项目42个;督促用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24万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