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职工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于12月25日对2014年第四季度申请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65名对象进行了鉴定,现将鉴定情况(详细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以上情况公示7天(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署名举报,匿名举报者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18-8222722,联系人:刘亚芳 向辉
附件:2014年第四季度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评审情况表.xls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