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州政协九届一次会议20220135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关于对州政协九届一次会议20220135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恩施州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已收悉,感谢贵单位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的重视,提案指出了我州扶贫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和危害,同时,对如何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答复如下:

一、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主要文件制定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1号),为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2021年1019日,州乡村振兴局、州委农办、州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恩施州振发〔2021〕1号)。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恩施州振发〔2021〕1号)要求,各县市对辖区内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区域协作(东西部协作、省内区域协作)、定点帮扶、对口帮扶和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并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分类确权登记。并要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在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县市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坚持月调度、月上报,每月向州级报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汇总表》。

二、我州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州已摸清历年扶贫投入,共计554.09亿元,项目资金总规模375.62亿元,形成项目资产总规模370.36亿元,已确权资产规模370.36亿元,确权进度100%。其中未形成项目资产的项目主要为教育医疗直补、五保、低保、小额信贷贴息等。一是全面排查。对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资金(含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含易地扶贫搬迁债券资金、产业债券资金等)、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社会捐赠(每年扶贫日的社会捐赠、以及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扶贫基金会等投入的资金)等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部门会同财政、交通、水利、住建、医疗卫生等部门,全面摸底。二是明晰产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尽可能下沉到村集体和个人,不与民争利。县(市)内跨乡(镇)、跨村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资产权属按比例确权到获得收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县、乡(镇)、村级实施到村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能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移交给县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单位。三是登记造册。根据扶贫资产名称、资产类别、资产属性、资金投入、资产规模、资产权属、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信息,村、乡镇逐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行业主管部门归口汇总审核确认后,报县(市)政府建立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县、乡、村三级同时公示不少于10天。

三、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机制建立情况

一是明确管运责任。会同州委农办、州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出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办法,从制度层面明晰县、乡、村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责任明确。二是制定管护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模式。如,部分县市对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环卫公厕等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由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管护标准,制定管护流程,相应产权主体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由村“两委”、尖刀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受益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有使用或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扶贫资产长期发挥效益。

四、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模式建立情况  

我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探索出了一条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模式。

一是资产经营模式。探索特色产业基地后续管理模式,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例如,湖北贡易德茶叶有限公司为农户“到户资产”提供“管、采、售”全程托管服务,通过集中采购生产资料、采收、施肥等全程托管服务,为茶农每亩茶田节约成本约200元,平均每户茶农增收约1500元。

二是资产盘活模式。通过委托第三方运营来管好用活扶贫资产。例如,宣恩县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公共资产管理及运营方案》,明确对全县5.7万平方米安置区和7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实行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置,将经营权全部委托给县城投公司进行规范化、市场化运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安置点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等。

三是合作经营模式。建立“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的模式,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集中流转,统一对接市场主体进行规模化经营。例如,沙道沟镇二台坪村由村委会将全村农户1400多亩土地统一进行规划布局,承包给市场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开发生态滑雪场、悬崖宾馆、生态农业观光园等农旅结合项目,扶贫项目资金投入部分归村集体所有,参与分红,并带动当地老百姓通过“食、宿、行”服务等方式实现年增收200余万元。

五、督办考核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多次纳入了州级暗访督查的内容,如,去年年底发现了宣恩、来凤部分到户类资产确权有疏漏的情形,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纳入2021年、2022年州对县市党委、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内容,制定了量分细则,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虽然我州扶贫项目资产清理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和短板,正如您提案中所反映的,这项工作无论是国家、省后评估还是今年各县市交叉督查,都仍然还有资金统计未做到全口径、资产清查不够全面、资产确权不够彻底、资产登记不够规范、资产管护不够部分经营性资产未充分发挥效益到位等问题。

对提案中指出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查漏补缺,一是确保所有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确权,纳入相关管理体系,加强分类管控,落实乡镇、村和行业部门的管护责任,尽快研究出台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具体政策文件;二是将扶贫资产的后续经营管理继续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组织开展扶贫资产项目管理培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村尖刀班、基层干部等责任主体经营管理能力,做好后续经营管理和维护工作;三是对今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其他资金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形成的资产,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比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完成资产移交、确权登记、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后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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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姓名:谷祥勇      联系电话:18986840888

经办人姓名刘  一      联系电话:13597763777

经办人姓名向大吨      联系电话:1340300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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