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咸丰县深蓝运输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提交的:关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普通货运)开业许可申请。
经审查,以上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向社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若因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需要陈述和申辩的,请各利害关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咸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