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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2期(总第102期)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19 加入收藏
第2期(总第102期) &

2期

(总第102期)

                                                2011.01.24

  ▲宜昌市、秭归县、夷陵区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荣获全省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市交通局完善五项制度规范审批窗口工作

  ▲环保“直通车”给力重点项目建设

  ▲阳光政务暖人心,为民服务总关情

宜昌市、秭归县、夷陵区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

荣获全省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18日,从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表彰通知获悉,宜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秭归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省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我市大力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市级及所属8个县市和夷陵区,全部组建了统一的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和统一的招投标交易机构,实现“五统一”监管模式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招投标监管制度体系,规范了综合招投标中心的工作范围和运行规程,完善了信息发布、专家抽取、交易确认、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等多个配套制度,使招投标交易活动和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推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实现阳光化作业。我市招投标工作在全省年度检查考评中,名列前茅,荣获全省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监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全面提升,确保我市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招投标监督管理科)

市交通局完善五项制度规范审批窗口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市交通局健全完善了窗口推行了首席代表制度、审批办公会制度、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窗口工作制度、窗口奖励制度。

  完善后的制度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系统行政审批办公会,进驻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单位行政审批办公会,研究讨论交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解决审批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会议原则上在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召开。会议结束后,将及时印发会议要、简报或情况通报。新的制度针对交通系统审批窗口由局属各职能局分别设立的实际,对首席代表的选派方式进行了调整,首席代表由交通运输局委派局中层干部担任,负责窗口的日常管理,负责系统内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负责审批过程中争议和疑难问题的处理及与行政服务中心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系;在常设工作窗口人员中通过择优聘任的方式任命副首席代表,以协助首席代表进行日常的管理工作。新的奖励制度制定了局获“先进窗口”、个人获“服务明星”、“年度优秀”、“先进工作者”的奖励标准。新的制度还根据《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进一步明确了窗口运行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

  (行政审批监督科)

环保“直通车”给力重点项目建设

——市环保局推行大企业环保“直通车”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性政府建设,努力创建一流行政审批平台,结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行政服务中心”实践活动,近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全面推行大企业“直通车”服务,以实际行动促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早上马、早投产、早见效。

  本次推行的大企业环保“直通车”服务,主要亮点包括:一是简化环评手续。市环保局受理审批的项目,按规定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简化环评手续,不编制环评大纲而直接编制报告书;对于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受理的项目,积极协助企业申请简化环评手续。二是缩短办结周期。对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在环保直通车的服务范围内的,其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达到了受理的基本条件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原则上压缩到法定时间的70%以内。对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重大项目,急事急办、随到随办。三是建立健全环保网络服务系统。充分利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搭建环保行政网络服务平台,环保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审批程序要求全部做到网上告知。环保工作受理信息、工作进展和工作结果做到网上公示,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四是超前服务,提前介入。从项目的前期认证、审批到建设、投入运行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在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初期和环评结论基本形成阶段,提前介入,及时调度环评编制进度,协调、指导解决影响环评审批的有关问题。

  (环保局窗口)

阳光政务暖人心,为民服务总关情

——市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获企业赠锦旗

  1227日,湖北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宜昌永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和本草堂大药房3家公司将印着“为企业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依法行政真无私,一枝一叶总关情”的3面锦旗送到了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鲜红的锦旗打破了寒冬的气氛,让整个大厅倍增温暖。

  医药公司代表说:“经营药店,需要办理的手续杂七杂八,经常要到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咨询、办理,无论去多少次、反复办理多少遍,窗口工作人员都热情接待,不厌其烦,从来没有推脱或积压过,即使提交的资料有不合格的,工作人员都耐心指导,没有让我们的办事人员跑过一次空趟。今年他们为我们办理各种证照、手续50多件,为我们企业发展壮大帮了大忙,我们非常感谢!”

  2010年,宜昌市药监局大力推行“阳光政务”, 把涉及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及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清理,全部纳入政务中心受理范围,通过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对所有受理的每一个环节严格规范,切实做到“五有”:受理有通知,审查有意见,现场检查有记录,许可有决定书,送达有回执件。群众办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随到随办,为企业办理重大审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了快捷优质的政务服务。

  (药监局窗口)

  
分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市委、市政府领导。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机关工委。

市政府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窗口、各交易中心。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128日印发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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