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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宜昌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3-30 加入收藏
2017年宜昌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2017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转变作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打造

2017年宜昌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转变作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打造品质城管,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为宜昌加快建设“强、大、优、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1.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6〕38号)精神,全面厘清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职责,明确职责边界,依法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拟定城管部门新的“三定”方案。2017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年底前,实现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指导县市区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

2.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综合执法工作按区域综合下沉到街道(乡镇),全面推进城管执法队伍派驻街道(乡镇),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调整机构设置,明确机构职责,畅通运行机制,优化工作运行流程。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初步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完善与规划、建设、环保、食药监管、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务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统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建立执法量化考核制度,大力提升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评议考核、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修订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队伍管理制度。

二、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和精度

5. 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智慧城管建设,推动落实《加快智慧城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各级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力争年底前所有县(市)全部建成数字城管平台,并逐步通过省级验收。推动全市数字城管向智慧化城管升级,推进各区数字平台升级改造,完善指挥调度功能。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诚信考核制度。建立党建、业务、执法工作通报制度,及时为城市管理工作定向纠偏。加强与规划、住建、城投等部门单位联系,推动城市管理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参与。

6.落实精细化作业标准。围绕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制定城市环境治理行动指南,出台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管理标准,贯彻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养护规范,建立作业管养指标体系、评估制度,以标准化促进精细化管理。深化“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推行城区A级道路“3个5”清洁质量标准并逐步向其他等级道路延伸,城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到75%、县市达到70%以上。

7.全面推行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建立路段长管理责任制,探索组建路段综合管理队伍,将市容环卫、防违控违、出店占道、广告管理、油烟噪声等管理内容纳入路段综合管理,科学定片划区,明确责任到人,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充分发挥联勤联动的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8.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大力实施城市道路修复,开展城市黑化道路病害防治,排查城市道路检查井盖沉降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维修计划及整改方案。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地下排水管网汛前清疏、检查、维护工作,加大背街小巷、老旧小区道路排水及城区防汛设施升级改造力度,确保城区安全度汛。开展桥梁、隧道定期检测维修,确保桥梁、隧道通行安全。加强垃圾桶、报刊亭、公交候车亭、慈善捐助箱、路名牌等公共设施的更新、维护,确保城市家具干净美观。落实《城市新(改、扩)建公共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待移交的市政设施问题整改,确保顺利交接。积极推进城市“公厕革命”,制定公厕建设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城区公厕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危废中心PPP项目组织实施,切实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

9.加强城市空间管理。大力开展《宜昌市城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强化建筑外立面管理,建立城市整理常态化推进、长效化维护机制,完成东山、云集隧道进出口立面整治。按照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将城市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及处置场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预留建设用地,统筹规划布局、同步设计建设,确保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欠账。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修编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制定户外广告规范设置标准。加大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整治力度,拆除进出城通道、城区高速沿线、主干道沿线积存的违规、过期户外广告。规范户外广告审批,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户外广告内容管理。坚持“拓展增量、盘活存量、建管并重”的原则,加快城区停车场及诱导系统建设,实施分时段差异性收费,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管理,缓解城市停车难的突出问题。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

三、全面改善城市环境

10.整改环保督查问题。加大中央、省、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力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督促各县市区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部分垃圾填埋场未规范运行、渗滤液未自行处理达标排放整改工作,并建立长效检查管理机制,确保环境问题不反弹。完成省市环保督查宜昌市孙家湾垃圾填埋场、宜都吴家湾垃圾填埋场、宜昌市黄家湾垃圾填埋场等3个垃圾填埋场环保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督办汛期前完成孙家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扩容项目建设并试运行,3月底完成尾水管网建设。完成省环保厅通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规范化管理问题整改任务。

11.综合治理道路扬尘。联合环保、住建、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整治、联防联控、重在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建筑渣土处置执法监管常态化的联动执法机制,强化城区道路扬尘污染应急处置联动,定期组织开展建筑渣土处置联合检查,查处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违法行为,减少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严格落实“平车装载、密闭运输、清洁上路、证照齐全”的建筑渣土运输要求,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一车一证管理体系,渣土车全部实行密闭化管理,85%以上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积极推动出台城区建筑渣土消纳场地专项规划。增加重点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合理调配中心城区喷雾降尘。

12.大力整治违法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违法建设五年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建立违法建设及时发现机制,完善违法建筑快查快处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建立“一案双查”工作制度,加大违法建设行为曝光力度,组织查处一批违法建设典型案件。开展违法建设普查,摸清底数,城区建成区全年依法拆除积存违建不少于13.5万平方米。加大控违拆违督办检查力度,各县(市)区每年查办重大违建案件不少于5起。

13.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六个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城市环境集中整治力度和范围,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向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公铁沿线延伸。持续开展“干干净净迎新年”活动,集中开展“清洁城市美丽宜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坚持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沿街为市现象。及时制止、严肃查处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开展中高考护考行动。推进饮食油烟污染治理,配合实施城区全域禁鞭,提高空气质量。打造城市管理精品亮点,继续开展“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最美社区”等示范创建工作。

14.持续推进城市创建。学习和推广浙江省普遍推行的垃圾分类经验,大力推进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优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5%以上,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加快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监管等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全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环保模范城复核、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全省城市管理考评迎检工作。

四、强化工作保障

15.推进法治建设。修订出台《城市容貌标准》,加快推动《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和实施,争取将《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宜昌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办法》纳入2017年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借鉴杭州、武汉等地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经验,制定《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法治化进程。

16.完善考评办法。按照科学、规范、管用的要求,组织行业专家研究拟定城市管理规范标准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考评细则,依据人口密度、国土面积、工业企业数量等要素,按照“一事一罚、重奖重罚”的原则,科学制定多维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将交通护栏清洗、河道环境卫生等纳入检查考核内容。

17. 加强社会共治。引导多员主体参与城市管理,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引导辖区内各类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大力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环卫工人“爱心驿站”建设。开展文明市民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新市民培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18.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单位支持,广泛依托网络新媒体,搭建数字城管、手机APP、微信微博公众号、12319城管热线等多位一体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城管正面形象,充分赢得广大市民的认同和尊重。开展城市管理“随手拍”,大力曝光不文明行为。大力开展“人民城管为人民”城管主题文化活动,广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培育“城管文化”。结合城管执法队伍统一换装和“环卫工人节”20周年纪念时机,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月”活动,评选“十大执法能手”、“十大技术标兵”和“十大城市美容师”。

五、加强队伍建设

19.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为民务实”的城市管理队伍。扎实开展城管系统“三戒三实”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月活动,深入开展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大力开展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喜迎十九大、实干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

20.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充分依托党校、行政院校、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按照“分级实施、分类培训、全员覆盖”的原则,开展城管执法系统全员培训,到2017年底,完成所有城管执法人员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2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人才储备,完善青年干部业余学习班运行机制。加大人才引进,着力引进一批城管执法、环境卫生、市政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现有干部的业务能力培养,提升专业素质。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提升干部队伍工作水平。

六、统筹抓好精准扶贫、安全生产和各项基础工作。

22.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深入开展一系列扶贫帮困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行业安全应急演练,排查行业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统筹抓好综治、信访、维稳、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爱卫、统战、双拥、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值守、机关节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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