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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公安部督察组和省领导对烟花爆竹经营工作有关指示的紧急通知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02-09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宜昌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春节已经来临,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公安部督察组和省领导对烟花爆竹经营工作有关指示的紧急通知》(鄂安办〔2010〕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宜昌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春节已经来临,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公安部督察组和省领导对烟花爆竹经营工作有关指示的紧急通知》(鄂安办〔2010〕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贯彻落实情况和烟花爆竹清理整治情况于3月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九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鄂安办〔2010〕12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公安部督察组和省领导

对烟花爆竹经营工作有关指示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月1日4日,公安部督察组对武汉、咸宁两市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赤壁市铁山金鸡山路和车站路两处有9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省领导高度重视并先后作出批示。为落实公安部督察组和省领导的有关指示,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7号)以及《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鄂安监管危化[2006]235号)等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要求

请抓紧贯彻落实:

  一、从严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局规划。春节期间,各地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零售网点布点规划,从严控制零售店数量。

  二、从严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烟花爆竹零售店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零售场所张贴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从严控制烟花爆竹零售店产品存放数量。专店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10件。

  四、从严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范围。监督烟花爆竹零售店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防止将A级产品降为B级及以下产品出售。

  五、从严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据湖北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2007〕5号)要求,各地烟花爆竹打非牵头职能部门要会同打非成员单位,春节期间在全省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行动,防止非法产品进入经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各地接到通知后,尽快转发到县级安委会并立即组织一次烟花爆竹经营清理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各地清理整治情况于3月2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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