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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关于转发部司鉴局《关于加强司法鉴定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04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直各司法鉴定机构:  7月20日,广东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发生劫持人质事件,为防止鉴定场所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和鉴定人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鉴定场所正常工作秩序,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鉴定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司鉴﹝2015﹞9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司法鉴定场所安全保卫工作,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鉴定人,切实加强对鉴定人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防范预案,强化安保措施,完善安保制度。三是加强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加强鉴定场所安全保卫。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仪器设备配备、规范执业行为、规范执业程序,提高鉴定质量,确保鉴定意见客观公正,从源头上防止涉鉴纠纷的发生。  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上报。    湖北省司法厅       2015年8月4日         附件: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直各司法鉴定机构:

  7月20日,广东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发生劫持人质事件,为防止鉴定场所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和鉴定人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鉴定场所正常工作秩序,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鉴定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司鉴﹝2015﹞9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司法鉴定场所安全保卫工作,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鉴定人,切实加强对鉴定人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防范预案,强化安保措施,完善安保制度。三是加强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加强鉴定场所安全保卫。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仪器设备配备、规范执业行为、规范执业程序,提高鉴定质量,确保鉴定意见客观公正,从源头上防止涉鉴纠纷的发生。

  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上报。

 

 

  湖北省司法厅     

  2015年8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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