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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司法鉴定服务管理系统启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5-03 加入收藏
湖北司法鉴定服务管理系统启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日期:2016-05-03 16:1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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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信息化是大势所趋,是有效管理手段。司法鉴定管理也需要借鉴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的支撑,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作用,整合和挖掘信息资源,推动行业内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静态和动态监管结合,增强鉴定机构防范风险能力,有效避免和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今年315日,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启用湖北司法鉴定服务管理系统的通知》,并由省协会组织全省鉴定机构系统管理员开展了服务管理系统启用和应用专题培训。该服务管理系统由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和省司法鉴定协会筹备运作,经过立项论证、程序编制、调试运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诸多环节,已具备推广使用条件。这是提升全省司法鉴定工作能力的需要,是司法鉴定管理方式的重要转变,也是提高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目前,宜昌市司法鉴定机构和管理部门已全部启用服务管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切实感受到服务管理系统可以发挥以下作用:

  一是建立动态监管平台。服务管理系统重在事后管理。主要栏目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基本信息、案件管理、诚信管理、培训管理、投诉管理、能力验证、奖惩信息、统计分析和系统管理等等,并实现经常更新,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可以及时调取有关项目内容,掌握最新情况。

  二是建立信息分析平台。可以及时收集和反映各鉴定机构业务受理、办理情况,自动完成统计期间的司法鉴定检案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

  三是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各鉴定机构通过受理前的查询功能,可以知晓涉及的委托事项或被鉴定人是否在省内其他鉴定机构做过鉴定,实现信息互通,有效避免多次鉴定意见不一致,引起矛盾纠纷。

  四是建立信息交流平台。系统使用人员可以像使用QQ群一样,进行对话交流,传输信息文件,实现各单位之间信息联络。

  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基本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后,应用湖北司法鉴定服务管理系统将成为各鉴定机构常规性工作,从受理环节到完成鉴定事项,必须进行检案录入,同时,要做好日常使用与维护。为全面完成服务管理系统应用工作任务,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提高认识。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充分认识推广应用服务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团结协作,互相配合,积极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更新,确保系统数据统一、权威,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二是要强化责任。各鉴定机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切实承担管理职责和管理义务。明确本机构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本机构及其鉴定人员的数据、所受理的检案信息录入与校对等工作。同时,要加强督促审查。经常督促审查系统管理员完成检案信息录入、系统维护与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是要严格保密。服务管理系统的鉴定信息、资料数据均实行电子信息交流、处理、保存,但不向社会公开。对访问与使用实行严格权限管理,采用网络安全VPN设备,通过SSL接入授权(USB KEY)进行用户身份验证。每个机构只有1USB-KEY口令盘,使用密码进入系统。各鉴定机构应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口令盘,视同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人执业证、专用章一样进行管理。确保不泄密不失密,确保系统数据安全可靠,防止网络攻击。

  四是要有案必查。每一件检案受理前,必须完成受理前查询工作。通过受理查询功能,及时掌握委托事项或被鉴定人是否多头鉴定、重复鉴定、重新鉴定案件,按规定予以处理。

  五是要及时录入。从检案受理环节,即启动系统,无论受理或不予受理均应在案件信息中进行录入。鉴定事项办理完结后,要全面完成鉴定事项相关信息,包括鉴定文书等所有内容的录入,确保2016年检案信息全覆盖。

  六是要把握时间节点,完成以前检案信息录入任务。省厅要求,为充实案件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服务管理系统在减少重复鉴定、化解涉鉴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各鉴定机构除完成当年案件信息录入外,还要将2011年以来的检案分别在不同时间段录入服务管理系统中。

七是要加强经验总结,推广优良便捷工作方法。应用服务管理系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应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利于进一步改进优化服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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