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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54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4-29 加入收藏
A      鄂公采函〔2022〕15号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54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科技厅:现将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543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支持中小民营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会办意见函告贵厅,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采购>中心)对代表提出的“强化要求政府采购中切实支持本地企业创新产品”建议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省交易(采购)中心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以及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今年制定了《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九条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一、发挥平台支持作用省交易(采购)中心切实发挥平台支持作用,优化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功能,对中小企业加挂标识、设立特色场馆、通过流量引导及搜索排序等方式,引导采购人优先采购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省交易(采购)中心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在政府采购文件资条件中取消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和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二是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中的财务、依法纳税情况等证明文件,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提高预留政府采购份额。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以上标准,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四是加大评审优惠力度。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且获得相关证书企业的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做好项目招标采购服务工作省交易(采购)中心是政府设立的为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服务的机构,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做好项目招标采购服务工作,推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特此致函。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季兴敏,02786620806,1372031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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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采函〔202215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

会议第54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科技厅:

现将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543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支持中小民营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会办意见函告贵厅,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采购>中心)对代表提出的“强化要求政府采购中切实支持本地企业创新产品”建议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省交易(采购)中心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以及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今年制定了《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九条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发挥平台支持作用

省交易(采购)中心切实发挥平台支持作用,优化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功能,对中小企业加挂标识、设立特色场馆、通过流量引导及搜索排序等方式,引导采购人优先采购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省交易(采购)中心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在政府采购文件资条件中取消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和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二是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中的财务、依法纳税情况等证明文件,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提高预留政府采购份额。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以上标准,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四是加大评审优惠力度。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且获得相关证书企业的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做好项目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省交易(采购)中心是政府设立的为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服务的机构,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做好项目招标采购服务工作,推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特此致函。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428日        


(联系人:季兴敏,027866208061372031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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