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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022 0327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7-21 加入收藏
董丽杰代表:感谢您对我省固体废弃物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聚焦双碳战略推动固体废弃资源高效回收再利用的建议》收悉,建议围绕固体废弃物资源再利用这一关键,分析了国内外现状,提出了五点很有针对性的建议,很切合实际,对我们开展工作很有帮助。我们组织生活垃圾分类专班认真进行了学习研究。国家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工作,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几类,我厅按照职能分工,主要是负责指导各地城市管理部门(环卫部门)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发改、生态环境、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固体废弃物的治理。现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是推进法规体系建设。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稳步实施省级立法,《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审;《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二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以王忠林省长为组长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湖北省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技术指引》《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修订了《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级财政每年落实1亿元用于支持各市、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着力处理设施建设。为减少塑料垃圾污染,我厅配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的主要工作是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提高塑料垃圾的能源化利用率。一方面提升焚烧处理能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填埋向焚烧转型。目前,全省共建成焚烧发电厂28座,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5座,焚烧处理能力(含水泥窑协同)达到3.6万吨,焚烧占比70%。另一方面探索生活垃圾中塑料的再生利用。目前长阳县建设的低温碳化处理生活垃圾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前端每吨垃圾可以分拣出5%的塑料垃圾,做成塑料颗粒进行再生利用。四是拓宽回收利用网络。我厅联合省供销社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的通知》,目的就是拓宽回收利用网络,在收集环节,尽量使可回收资源得到回收,避免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回收环节,推动再生资源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站整合;在转运和分拣环节,探索利用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实现对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的运输;在处理环节,将供销社分拣中心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对接建设,开展餐厨垃圾转化为有机肥试点,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五是不断扩大分类范围。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不断扩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省级层面,明确到2025年全省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2000个、示范社区500个;今年,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联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公共机构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全省已有7.5万家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2200个社区和6371个行政村开展了垃圾分类,覆盖城乡居民约908万户。全省已累计创建了108个示范社区,515个示范村。六是着力健全分类体系。制定印发《2022年度全省城管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持续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升级改造纳入为群众办实事工作,2022年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5000个。前期,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抓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计划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目前,全省已配备厨余垃圾运输车1153辆、其他垃圾运输车6302辆、可回收物回收车629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30辆,建成生活垃圾中转站2029座,有效保障了试点地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七是开展分类宣传引导。结合党员下沉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宣传引导推动垃圾分类;聘任了省垃圾分类宣传大使,在厅网站开辟了垃圾分类工作专栏;鼓励各地建设垃圾分类科技生活馆,开设垃圾分类小课堂,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激发全民参与热情,推动习惯养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任重道远,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离百姓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目前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需加快升级。前期关停了所有乡镇简易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到县市处理后,处理量倍增,大部分填埋场库容和使用年限急剧减少,全省目前有20余座使用年限不足5年。另外,我省水泥窑协同处置厂较多,处理能力占比为18%(全国3%左右),处理垃圾量受水泥厂产量限制较大,处理能力不稳定。二是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存在瓶颈。厨余垃圾自身品质相对较低、资源化产物土地利用相关标准的限制及商业模式的缺乏,投入产出严重不成比例,设施建设与运行成本比较高,给政府带来较大的财政负担。资源化利用项目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反过来又影响了厨余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推进。三是收运体系还不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不足,分类运输设施设备不够,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不匹配,部分城市还没有做到专收专运专处。四是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低价值可回收物主要是废塑料袋、废玻璃、废木头、废泡沫等,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在投放过程中通常混入其他类垃圾。因其回收成本高、再利用附加值低,废品回收行业不愿收,居民不愿分,导致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程度低。目前,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规模化回收和集中处理,才能够实现资源化利用价值。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生活垃圾分类摆在补短板、强功能的突出位置,逐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一是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按照“宜烧则烧、焚烧为主”的原则,推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 300 吨的城市全部启动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汉川市、京山市、利川市、来凤县等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宜昌市、黄冈市、恩施市、阳新县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年底之前建成投产,力争在2023年底实现地级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在2025年,全省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80%。二是稳步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指导各地结合当地条件,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情况,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农村地区厨余垃圾不出村的原则,充分考虑多种有机废物协同处理与资源化产物出路,以分类处理系统综合绩效最优为目标,选择适宜的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路线,积极稳健推进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城镇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破解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短板。三是全面推进分类试点示范创建。联合省机关事务局、教育厅等,指导推进机关、医院、学校等遴选建设一批公共机构分类示范点。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活动,因地制宜推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到今年底,全省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100个、示范村500个、示范学校100所。四是加强资源化利用。引导各地建设垃圾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加强对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推进绿色环保包装,实现源头减量。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提高公民垃圾分类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分类氛围。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 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var annex = $("#annex"); var list = $("#list"); if(!list.has(‘li‘).length){ annex.hide(); }

董丽杰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固体废弃物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聚焦双碳战略推动固体废弃资源高效回收再利用的建议》收悉,建议围绕固体废弃物资源再利用这一关键,分析了国内外现状,提出了五点很有针对性的建议,很切合实际,对我们开展工作很有帮助。我们组织生活垃圾分类专班认真进行了学习研究。国家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工作,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几类,我厅按照职能分工,主要是负责指导各地城市管理部门(环卫部门)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发改、生态环境、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固体废弃物的治理。现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推进法规体系建设。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稳步实施省级立法,《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审;《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二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以王忠林省长为组长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湖北省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技术指引》《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修订了《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级财政每年落实1亿元用于支持各市、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着力处理设施建设。为减少塑料垃圾污染,我厅配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的主要工作是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提高塑料垃圾的能源化利用率。一方面提升焚烧处理能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填埋向焚烧转型。目前,全省共建成焚烧发电厂28座,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5座,焚烧处理能力(含水泥窑协同)达到3.6万吨,焚烧占比70%。另一方面探索生活垃圾中塑料的再生利用。目前长阳县建设的低温碳化处理生活垃圾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前端每吨垃圾可以分拣出5%的塑料垃圾,做成塑料颗粒进行再生利用。

四是拓宽回收利用网络。我厅联合省供销社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的通知》,目的就是拓宽回收利用网络,在收集环节,尽量使可回收资源得到回收,避免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回收环节,推动再生资源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站整合;在转运和分拣环节,探索利用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实现对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的运输;在处理环节,将供销社分拣中心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对接建设,开展餐厨垃圾转化为有机肥试点,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五是不断扩大分类范围。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不断扩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省级层面,明确到2025年全省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2000个、示范社区500个;今年,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联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公共机构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全省已有7.5万家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2200个社区和6371个行政村开展了垃圾分类,覆盖城乡居民约908万户。全省已累计创建了108个示范社区,515个示范村。

六是着力健全分类体系。制定印发《2022年度全省城管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持续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升级改造纳入为群众办实事工作,2022年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5000个。前期,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抓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计划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目前,全省已配备厨余垃圾运输车1153辆、其他垃圾运输车6302辆、可回收物回收车629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30辆,建成生活垃圾中转站2029座,有效保障了试点地区的垃圾分类工作。

七是开展分类宣传引导。结合党员下沉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宣传引导推动垃圾分类;聘任了省垃圾分类宣传大使,在厅网站开辟了垃圾分类工作专栏;鼓励各地建设垃圾分类科技生活馆,开设垃圾分类小课堂,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激发全民参与热情,推动习惯养成。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任重道远,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离百姓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目前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需加快升级。前期关停了所有乡镇简易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到县市处理后,处理量倍增,大部分填埋场库容和使用年限急剧减少,全省目前有20余座使用年限不足5年。另外,我省水泥窑协同处置厂较多,处理能力占比为18%(全国3%左右),处理垃圾量受水泥厂产量限制较大,处理能力不稳定。二是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存在瓶颈。厨余垃圾自身品质相对较低、资源化产物土地利用相关标准的限制及商业模式的缺乏,投入产出严重不成比例,设施建设与运行成本比较高,给政府带来较大的财政负担。资源化利用项目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反过来又影响了厨余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推进。三是收运体系还不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不足,分类运输设施设备不够,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不匹配,部分城市还没有做到专收专运专处。四是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低价值可回收物主要是废塑料袋、废玻璃、废木头、废泡沫等,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在投放过程中通常混入其他类垃圾。因其回收成本高、再利用附加值低,废品回收行业不愿收,居民不愿分,导致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程度低。目前,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规模化回收和集中处理,才能够实现资源化利用价值。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生活垃圾分类摆在补短板、强功能的突出位置,逐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一是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按照“宜烧则烧、焚烧为主”的原则,推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 300 吨的城市全部启动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汉川市、京山市、利川市、来凤县等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宜昌市、黄冈市、恩施市、阳新县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年底之前建成投产,力争在2023年底实现地级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在2025年,全省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80%。二是稳步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指导各地结合当地条件,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情况,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农村地区厨余垃圾不出村的原则,充分考虑多种有机废物协同处理与资源化产物出路,以分类处理系统综合绩效最优为目标,选择适宜的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路线,积极稳健推进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城镇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破解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短板。三是全面推进分类试点示范创建。联合省机关事务局、教育厅等,指导推进机关、医院、学校等遴选建设一批公共机构分类示范点。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活动,因地制宜推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到今年底,全省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100个、示范村500个、示范学校100所。四是加强资源化利用。引导各地建设垃圾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加强对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推进绿色环保包装,实现源头减量。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提高公民垃圾分类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分类氛围。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 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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