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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省民宗委支持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措施》的说明
栏目: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08 加入收藏
一、基本考虑和主要依据有哪些?出台这个措施,主要基于2个方面考虑:一是对标对表的需要。今年初以来,中央和省委先后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重要会议,出台重要文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国家民委专门对民族地区的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为了更好对标对表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湖北省民宗委有必要制定这个措施。二是履行民宗委职能的需要。民族地区在整体实现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基础上,如何巩固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湖北省民宗委作为全省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有必要出台一个指导性文件,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措施的依据主要有4份文件:分别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国家民委关于支持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民委发〔2021〕30号)、《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村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鄂办发〔2021〕15号)。二、十条措施主要内容有哪些?十条措施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属于民宗委主责主业的工作,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推进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等。二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支持配合的工作,如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推动民族地区全面融入区域发展布局、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等。三是保障措施落实的有关工作机制。与国家民委的意见相比,还增加了民族宗教事务考核、乡村治理等内容。主要内容具体是:一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以“脱贫不忘感党恩,携手奋进新时代”为主题,引导各族群众饮水思源,做到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在民族县市选择样本点,依托中南民族大学常态化开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数据动态监测分析。三是推动民族地区全面融入“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和“宜荆荆恩”城市群,争取将涉及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工程、政策、项目纳入全省区域规划“大盘子”。四是拓展“616”“1+1”工程、省内部分市支援民族县市帮扶资源,持续推进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和省民宗委定点帮扶鹤峰县工作。五是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依托“华创会”国际交流平台集中推介展示民族县市特色农产品,巩固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六是支持民族村寨保护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跟踪抓好10个示范村规划设计项目落实落地,出台省级指导性文件,推动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提档升级。七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就业服务,建立民间艺术人才资源库,开展传承民族技艺培训,每年资助民族地区100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深化“浙江-湖北”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跟踪做好民族地区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服务。八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大中学校的实施意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九是推动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十是完善工作落实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资金,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一、基本考虑和主要依据有哪些?

出台这个措施,主要基于2个方面考虑:一是对标对表的需要。今年初以来,中央和省委先后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重要会议,出台重要文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国家民委专门对民族地区的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为了更好对标对表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湖北省民宗委有必要制定这个措施。二是履行民宗委职能的需要。民族地区在整体实现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基础上,如何巩固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湖北省民宗委作为全省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有必要出台一个指导性文件,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

措施的依据主要有4份文件:分别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国家民委关于支持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民委发〔2021〕30号)、《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村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鄂办发〔2021〕15号)

二、十条措施主要内容有哪些?

十条措施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属于民宗委主责主业的工作,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推进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等。二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支持配合的工作,如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推动民族地区全面融入区域发展布局、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等。三是保障措施落实的有关工作机制。与国家民委的意见相比,还增加了民族宗教事务考核、乡村治理等内容。

主要内容具体是:

一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以“脱贫不忘感党恩,携手奋进新时代”为主题,引导各族群众饮水思源,做到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在民族县市选择样本点,依托中南民族大学常态化开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数据动态监测分析。

三是推动民族地区全面融入“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和“宜荆荆恩”城市群,争取将涉及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工程、政策、项目纳入全省区域规划“大盘子”。

四是拓展“616”“1+1”工程、省内部分市支援民族县市帮扶资源,持续推进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和省民宗委定点帮扶鹤峰县工作。

五是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依托“华创会”国际交流平台集中推介展示民族县市特色农产品,巩固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六是支持民族村寨保护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跟踪抓好10个示范村规划设计项目落实落地,出台省级指导性文件,推动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提档升级。

七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就业服务,建立民间艺术人才资源库,开展传承民族技艺培训,每年资助民族地区100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深化“浙江-湖北”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跟踪做好民族地区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服务。

八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大中学校的实施意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

九是推动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十是完善工作落实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资金,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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