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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3-03 加入收藏
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信心、发挥职能、释放动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发展、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在“十三五”期间跨越式前进,为平安法治湖北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强化总体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守住监所安全“底线”。坚持防范在前,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坚持制度先行,严格执行监所日常监管制度。坚持情报引领,加强狱(所)情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实现零脱逃、违禁品零流入。坚持攻心为上,创新服刑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方法,提升教育矫治质量。坚持责任到人,以严密的责任链条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2.守住特殊人群管理“界线”。加强县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加快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打造全省一体化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流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协调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责任,加强社会关怀,防止重新违法犯罪。3.守住社会和谐“防线”。加快建设覆盖矛盾多发、频发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检查督办,确保达到“五落实、六统一”要求。二、适应发展新常态,努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4.积极服务创新发展。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支持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围绕创新驱动,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机制,为市场主体化解产能过剩、防控经营风险等提供高效法律服务。5.积极服务协调发展。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索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思路,在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求的同时,实现与律师、法律援助的同步协调发展。6.积极服务绿色发展。制定律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措施,引导律师依法有序参与涉及生态环境的诉讼、公益诉讼及仲裁。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工作,规范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服务。7.积极服务开放发展。推动完善律师行业财税、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之路,为推进我省企业走出湖北、走向世界提供法律服务。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编制司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司法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实施规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8.积极服务共享发展。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做好扶贫、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社区律师”、“网格律师”,支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和申诉代理工作,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三、参与法治大格局,协力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9.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总结推广“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评估机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法律职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协调将法治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标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体系。10.继续深化多层次依法治理。持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联系示范点。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扩展深化“法务前沿工程”,加强与网格化管理的衔接互动。11.创新法治文化平台载体。深化“法律六进”,探索新型媒体平台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与城建部门联合规划城市法治阵地,与文化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微电影评选,命名表彰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12.抓好自身法治建设。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重点,细化监狱执法标准和条件,严密执法程序,深化狱务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严格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强化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建设,防止执法责任事件发生。积极推进规范化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细化戒毒人员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环节标准流程,减少执法活动随意性。13.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健全律师违法违纪执业查处机制,确保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研究制定公证机构业绩考评和诚信保障体系,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现象。指导做好新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强化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范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设,研究制定我省司法鉴定适用标准,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的鉴定机构布局。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开展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法律援助试点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建立法律职业资格网上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任务。四、夯实基础补短板,致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协调发展14.强化基础保障。加强对“十二五”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督办,强力推进在汉监狱布局调整,加快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改造升级,加强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司法行政装备设施。强化经费保障,提高经费规范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15.硬化信息支撑。巩固信息化“大比武”活动成果,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尽早实现省市两级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强化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做好已建成各类信息系统的宣传推广。探索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深度融合的工作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司法行政”战略。1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监狱制度改革,努力破解罪犯保外就医难、刑满释放难、死亡处理难等问题。深化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改革,构建强制戒毒、戒毒康复、社区戒毒与回归社会无缝衔接的戒毒工作格局。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省人大出台《湖北省社区矫正条例》。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理顺地市一级人民监督员管理体制。坚持“去行政化、防市场化、走事业化”的思路,有序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构建社会律师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切实破解律师执业难题。积极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改革,为完善法律职业制度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建立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干警便捷招录新体制。五、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7.切实加强系统党建。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准则》、《条例》学习,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把基层党建和律师党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选优配强支部书记,使“支部成为堡垒,党员成为旗帜”。18.建强各级领导班子。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准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干部选用渠道,加强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组织观念,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19.不断强化教育培训。依托司法警官训练总队,建立符合司法行政系统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提升干警队伍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依法加强警衔管理,强化警衔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联、老干等部门作用,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20.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加大重点领域警务督察力度,充分发挥震慑作用。深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其打造成全系统“抓落实”的品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从优待警,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21.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司法行政舆论阵地建设,办好各级门户网站、机关刊物、信息简报、双微平台。加强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联系,积极向社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和成绩。注重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全力维护司法行政系统的正面形象。22.扎实做好综治、信访、保密、计生、档案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无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选派精干力量,做好省厅驻点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计生政策的落实。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办理落实建议和提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政务保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附件:

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信心、发挥职能、释放动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发展、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在“十三五”期间跨越式前进,为平安法治湖北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总体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守住监所安全“底线”。坚持防范在前,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坚持制度先行,严格执行监所日常监管制度。坚持情报引领,加强狱(所)情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实现零脱逃、违禁品零流入。坚持攻心为上,创新服刑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方法,提升教育矫治质量。坚持责任到人,以严密的责任链条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

2.守住特殊人群管理“界线”。加强县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加快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打造全省一体化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流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协调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责任,加强社会关怀,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3.守住社会和谐“防线”。加快建设覆盖矛盾多发、频发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检查督办,确保达到“五落实、六统一”要求。

二、适应发展新常态,努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4.积极服务创新发展。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支持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围绕创新驱动,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机制,为市场主体化解产能过剩、防控经营风险等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5.积极服务协调发展。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索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思路,在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求的同时,实现与律师、法律援助的同步协调发展。

6.积极服务绿色发展。制定律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措施,引导律师依法有序参与涉及生态环境的诉讼、公益诉讼及仲裁。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工作,规范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服务。

7.积极服务开放发展。推动完善律师行业财税、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之路,为推进我省企业走出湖北、走向世界提供法律服务。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编制司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司法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实施规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8.积极服务共享发展。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做好扶贫、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社区律师”、“网格律师”,支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和申诉代理工作,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三、参与法治大格局,协力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

9.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总结推广“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评估机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法律职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协调将法治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标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体系。

10.继续深化多层次依法治理。持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联系示范点。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扩展深化“法务前沿工程”,加强与网格化管理的衔接互动。

11.创新法治文化平台载体。深化“法律六进”,探索新型媒体平台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与城建部门联合规划城市法治阵地,与文化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微电影评选,命名表彰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12.抓好自身法治建设。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重点,细化监狱执法标准和条件,严密执法程序,深化狱务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严格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强化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建设,防止执法责任事件发生。积极推进规范化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细化戒毒人员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环节标准流程,减少执法活动随意性。

13.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健全律师违法违纪执业查处机制,确保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研究制定公证机构业绩考评和诚信保障体系,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现象。指导做好新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强化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范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设,研究制定我省司法鉴定适用标准,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的鉴定机构布局。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开展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法律援助试点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建立法律职业资格网上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任务。

四、夯实基础补短板,致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协调发展

14.强化基础保障。加强对“十二五”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督办,强力推进在汉监狱布局调整,加快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改造升级,加强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司法行政装备设施。强化经费保障,提高经费规范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15.硬化信息支撑。巩固信息化“大比武”活动成果,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尽早实现省市两级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强化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做好已建成各类信息系统的宣传推广。探索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深度融合的工作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司法行政”战略。

1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监狱制度改革,努力破解罪犯保外就医难、刑满释放难、死亡处理难等问题。深化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改革,构建强制戒毒、戒毒康复、社区戒毒与回归社会无缝衔接的戒毒工作格局。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省人大出台《湖北省社区矫正条例》。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理顺地市一级人民监督员管理体制。坚持“去行政化、防市场化、走事业化”的思路,有序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构建社会律师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切实破解律师执业难题。积极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改革,为完善法律职业制度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建立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干警便捷招录新体制。

五、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7.切实加强系统党建。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准则》、《条例》学习,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把基层党建和律师党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选优配强支部书记,使“支部成为堡垒,党员成为旗帜”。

18.建强各级领导班子。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准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干部选用渠道,加强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组织观念,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19.不断强化教育培训。依托司法警官训练总队,建立符合司法行政系统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提升干警队伍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依法加强警衔管理,强化警衔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联、老干等部门作用,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20.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加大重点领域警务督察力度,充分发挥震慑作用。深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其打造成全系统“抓落实”的品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从优待警,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21.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司法行政舆论阵地建设,办好各级门户网站、机关刊物、信息简报、双微平台。加强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联系,积极向社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和成绩。注重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全力维护司法行政系统的正面形象。

22.扎实做好综治、信访、保密、计生、档案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无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选派精干力量,做好省厅驻点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计生政策的落实。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办理落实建议和提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政务保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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