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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鄂监刑暂字[2015]11号)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03 加入收藏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鄂监刑暂字[2015]11号罪犯谢勇,男,1972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丹江口市人。2011年06月17日因故意伤害罪,经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0年3月26日至2019年9月25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四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之规定,决定对罪犯谢勇暂予监外执行。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相关附件: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鄂监刑暂字[2015]11

罪犯谢勇,男,1972121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丹江口市人。20110617日因故意伤害罪,经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10326日至2019925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四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之规定,决定对罪犯谢勇暂予监外执行。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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