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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鄂监刑暂字[2014]22号)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03 加入收藏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鄂监刑暂字[2014]22号罪犯张敏,女,1962年12月4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武汉市人。2013年07月09日因贩卖毒品罪,经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刑期自2013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四条和《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张敏暂予监外执行。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2014年11月13日相关附件: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鄂监刑暂字[2014]22

罪犯张敏,女,1962124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武汉市人。20130709日因贩卖毒品罪,经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刑期自2013116日至2020115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四条和《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张敏暂予监外执行。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2014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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