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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扶贫搬迁的做法和思考
栏目: 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2-08-09 加入收藏
兴山县扶贫搬迁的做法和思考
日期:2012-08-09 15:02

    兴山县山大人稀,农村人口大多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和高寒地区,“种的挂坡地,走的梯子路,喝的泥巴水,住的打垒屋”是边远农户的真实写照,边远农民生存条件极差,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土地产出率低,运输难、通信难、买卖难、就医难相当突出。据统计,该县农民居住分散,平均每平方公里仅56人,有近4000多户需要异地搬迁。为加快边远贫困地区贫困农户脱贫步伐,2003年,兴山县开始采取“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办法,实施扶贫搬迁。九年来,全县共完成搬迁扶贫3800多人,基本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
    一个规划指导
    为促使全县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规范科学稳步推进,兴山县组织8个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退耕还林农户和贫困农户情况进行调查,建立基本情况台帐,并对有搬迁意愿的农户建档立卡,严格实行搬迁一户销号一户。2007年,编制了《兴山县扶贫搬迁规划和生态移民规划(2008年-2015年)》,规划再用8年时间搬迁726户2834人。 
    一套规范程序 
    严格执行搬迁政策和“户申请、村审查、乡镇审核、县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格搬迁对象审批,做好安置方案,帮助搬迁户协调解决各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强搬迁项目实施指导和检查验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均对当年搬迁对象在户申请、村审核的基础上,提交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县扶贫办根据乡镇审核上报情况,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组织实施并跟踪协调和服务。年底前,对搬迁户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情况在县电视台和县政府信息网向全社会公示一个星期,公示无异议后,采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现到农户。 
    一系列政策保障 
    为从根本上解决高寒边远山区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加快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2003年,兴山县政府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扶贫搬迁的通知》,把搬迁重点放在自然条件恶劣,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难以改善,自然灾害频发且海拔在1200米以上,离村中心或村级公路5公里以外的地区,承包耕地90%以上为25度以上坡耕地需退耕还林的地区以及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户。鼓励农户向集镇、沿路沿河搬迁;支持农户向县内或县外相对较好地区搬迁;采取能人进城,高山下坪等方式搬迁;利用闲置的校舍、企业厂房、集体闲散农业基地,并村后原村委会办公用房安置搬迁。对搬迁到县内的,按人平1000元补贴,迁出县外的按人平1500元补贴,在此基础上,每户再补贴1000元。同时,对搬迁农户按政策兑现退耕还林补贴,享受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的配套政策,建房批地简化手续、降低费用,不收入户费、电力增容费,子女入托、入学不另收任何费用,林业等部门都配套相关优惠政策,为搬迁户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用政策引导农户搬迁。为进一步加大对搬迁农户的扶持力度,自2008年起,将补贴标准统一上调为每人3000元,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全县实施生态移民搬迁。 
    一次成功实践 
    通过实施搬迁和退耕还林、还草及封山育林工程,该县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减少了水土流失;对居住在高寒、偏僻穷壤边远地区的贫困农户向经济流向较为集中、交通较为便利的地方搬迁安置,运输难、饮水难、用电难、就医难、上学难和发展经济难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搬迁户充分发挥搬迁后的优势条件,因户制宜发展产业、经商和劳务经济等,使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逐步迈上脱贫奔小康的康庄大道,促使他们从落后的生活方式快步融入现代文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古夫镇平水村多方筹资90多万元建立扶贫搬迁示范小区,村里负责解决“三通一平”,搬迁农户按要求统一建砖混结构住宅楼房,目前已有9户近50人入住。还扶持开发优质核桃基地150亩,拓宽增收门路。古夫镇原郑院村仁平河山沟是全县唯一的一个不通电的地方,也没有公路,村民到村委会要走上5个小时,而且还要过48趟水,原先住在仁平河山沟里的16户40多人,现已基本全部搬出。黄粮镇海拔1200多米的小姑山上20户92人搬迁至海拔500多米河边新建小洋楼,搬迁距离3.5公里,既改善了交通条件和居住环境,又解决了子女上学。扶贫搬迁的成功探索和实践再次证明:在鄂西深山区,搬迁是加快农民脱贫致富进程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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