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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治安消防综治工作:人人有责 时时有责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05 加入收藏
4月1日,宜昌市直机关2011年度治安消防综治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召开,市委办公室等16家单位被评为2011年度市直机关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7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马学军出席

        4月1日,宜昌市直机关2011年度治安消防综治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召开,市委办公室等16家单位被评为2011年度市直机关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7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马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学军指出,市直机关安全稳定无小事,必须强化责任,建立责任体系,以责任制为抓手,做到人人有责、处处有责、时时有责。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必须保持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健全治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全面排查各项治安隐患、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营造良好有序的机关环境。(向晶方 张伯康 王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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