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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年度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9-02-06 加入收藏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2008年,全市上下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各项既定工作都取得突出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镇委、镇政府拟表彰命名一批2008年度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

  2008年,全市上下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各项既定工作都取得突出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镇委、镇政府拟表彰命名一批2008年度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为了认真做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表彰对象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时代的先进性,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推荐评选活动。通过开展评选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镇人民更加积极地投身于镇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之中,为董市成为重要增长极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条件

  (一)红旗单位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出色完成镇委、镇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2、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全镇或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模范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基层群众,群众满意率高,得到社会的普遍赞许;

  4、班子团结统一,战斗力强,能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5、本单位近一年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社会秩序稳定,无一票否决情况发生。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完成镇委、镇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在促进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全镇或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廉洁自律,作风扎实,有凝聚力、战斗力;

  4、本单位党员干部能带头实践“三个代表”,切实转变作风,坚持为民办事,群众满意率高;

  5、本单位社会秩序稳定,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无一票否决情况发生。

  (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2、在改革开放中勇于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

  3、在提高生产(工作)质量、效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或生产条件、节约国家资源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发展城乡经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社会普遍称赞;

  5、在平凡岗位上,一贯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事迹特别突出,作出突出贡献;

  6、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方面为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评选办法

  1、红旗单位的推荐以总支为单位,在全镇范围内按农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单位、企业三个层次各海推1个单位作为候选对象,并将推荐表上报党政综合办,由党政综合办统计各候选对象所得的推荐票数,汇总后提请镇委讨论决定。

  2、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由各党总支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组织干部群众推荐、评选,由各总支书记将推荐表送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党政综合办提请镇委讨论决定。

  3、推荐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自下而上地进行推荐。评比推荐中要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坚持客观公正、激励先进的原则,在认真评比推荐的基础上填报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表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二)推荐材料既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又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具有典型性;

  (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要体现代表性和先进性,面向基层,确保农民和一线职工占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总人数的70%以上;

  (四)各种推荐表必须于2月9日前以总支为单位上报镇党政综合办。

  附:董市镇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中共董市镇委办公室

  董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2月6

主题词:评先表彰通知

  中共董市镇委办公室         200926日印发

  共印50份

董市镇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单位

劳动模范

先进生产工作者

姚港总支

1

1

8

金龙寺总支

1

1

5

桂花总支

1

1

4

泰洲总支

1

1

4

新周总支

1

1

6

工业总支

1

1

9

财贸总支

1

1

3

姚塑总支

1

社会事务总支

1

1

3

教育总支

1

1

5

农业总支

3

机关总支

1

1

3

老龄总支

1

董市社区总支

3

姚港社区总支

2

合计

10

1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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