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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则及规章制度》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9-03-20 加入收藏
机关总支各支部、各办(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则及规章制度》已经镇委、政府政府讨论通过,现予印发,从即日起施行。中共董市镇委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3月20日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则及规章制度为强化机关管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调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机关工作人员行

机关总支各支部、各办(部门):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则及规章制度》已经镇委、政府政府讨论通过,现予印发,从即日起施行。

  中共董市镇委办公室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3月20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则及规章制度

  为强化机关管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调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则及规章制度。

学习制度

  一、全体干职工要提高认识,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各项工作能力。

  二、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创新学习载体,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和调动全员终身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学习效果。

  三、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重要理论,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现代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机关学习争取统一制定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归口机关总支和办公室负责。全体干职工要根据机关学习安排,加强自学,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备齐学习资料,准备专门的学习笔记本,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6篇。

  四、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为间周四下午。除集中学习外,干职工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五、加强学习调研。机关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企业,针对“三农”问题、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每名机关干部每年至少要撰写2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

  六、宣传办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查内容、查笔记、查心得,认真统计情况,做好记载并公布,年终汇总。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考勤制度

  一、全体机关干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每周随机签到一次,签到结果与年终考核兑现相挂钩。

  二、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窜岗闲聊,不得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上班时间内确需外出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说明去向及事宜。

  三、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参加活动或会议的,事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按程序分级审批:党政班子成员请假需经书记同意;其他干职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由书记审批。请假人应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于休假前一天交给党政办,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逾期不归且没有正当理由者,按旷工处理。

  四、正常工作时间内,各办要有1名干部值班,如因工作需要,办公室无人值守,其负责人要向党政办公室告知去向。

  五、执行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

  (一)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领导在履行相关手续基础上,带头执行。

  (二)合理安排休假时间。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工作、休假“两不误”的原则,在征求分管领导和干部职工个人意见和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干部职工的年休假并备案。

  (三)年休假原则上要求在本年度内一次性休完,因工作需要也可分段安排。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六、机关干部个人考勤情况由党政办负责考核,原则上每周不定期集中抽查一次。会议考勤记录严格记载。将全年考勤情况公布通报,并纳入年度机关干部考核内容。

值班制度

  一、机关值班分日常值班和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

  二、日常值班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八小时由党政办负责,其它时间由机关干部轮流值班。

  三、双休及节假日值班实行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班子成员带头由党政办在年初排定值班顺序,提前通知到人。

  四、双休及节假日值班时间均为当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值班地点:值班室,值班电话:4100064,传真:4100005

  五、值班人员做好书面交接记录,接班后首先检查值班电话是否畅通,晚上要注意布防。

  六、值班人员必须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及时接转电话,及时收发传真(传真室钥匙在门房处),保证联络畅通,搞好机关安全保卫。若遇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进行处理,填写好值班日志。

  七、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脱岗,不允许值班电话呼叫转移,若因值班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贻误工作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值班当日造成机关安全事故的,按造成经济损失的20%给予当日值班人员经济处罚,扣发值班补助,并通报批评。值班情况纳入机关干部年终考核。

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范围

  (一)镇政府领导工作用车;

  (二)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用车;

  (三)镇政府离退休老同志因特殊情况用车;

  二、车辆调度

  (一)机关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用车者必须提前通知党政办,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二)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妥善安排车辆。

  (三)主要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固定。外出考察、学习、招商等单独核算,不需要办公室派车的,其车辆由党政办调度使用。

  三、管理办法

  (一)司机不得私自出车,听从党政办统一调度和安排。凡司机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发现一次扣补贴20元。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二)司机要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和车况良好。

  (三)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司机严禁工作期间饮酒,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开车,违者除批评教育外,每次扣发补助50元。屡教不改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停车待岗。

  四、驾驶工作规范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车辆驾驶、维修和保养技能。

  (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坚持请销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出车办私事。不误点,不误车,没有出车任务时在司机办公室待命,做到随叫随走。

  (四)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行车安全。

  (五)着装整洁得体,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领导在车内商量工作不议论,不外传。

  五、小车运转开支费用管理

  (一)镇政府车辆的加油、保养、保险费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派人参与统一支付。

  (二)小车修理应向党政办提出申请,由党政办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实施。小型维修尽量做到自行修理,需大修或换件先进行预算,经批准后在指定地点修理,修理换件应由党政办派人参与,专人审核,已换旧件带回备查。未经批准进行修理或不在指定地点修理的,修理费不予报销。

  (三)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管部门按责任事故认定赔偿。超出保险理赔范围之外的部分由司机全额赔偿。费用从每月出勤补助中列支,违章罚款不予报销。事故责任主体在司机,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对司机扣发一月出勤补助,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交通事故的,司机停职待岗。

  (四)车辆检审费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据实予以报销。

  (五)司机补助。固定补助每月400元(包括出车补助、电话补助及洗理费)。

  六、本制度纳入司机年终考核内容。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按档案立卷要求,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入库。

  二、所有公文包括发文和收文,除按档案主管部门要求建档外,还要从有利机关工作出发,建好档案。

  三、档案进库时,须认真验收清点,核实卷宗数量,办好交接手续。

  四、每年3月底,机关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将上一年重要文件、资料送党政办公室归档。

  五、档案分类存放,按序排列。

  六、每半年对库藏档案清理核对一次,做到册物相符。

  七、对“三密”文件要注意按规定范围提供查阅,未经批准,不得复印“三密”文件。

  八、严禁档案外借,查找有关资料需在档案室内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档案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九、档案移交时要办理交接手续;销毁清册,实行领导签字批准,专人监销。

  十、经常检查库房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保证库房安全。

  十一、本制度纳入档案管理人员年度考核。

会议室管理及使用办法

  一、镇机关会议室包括三楼接待室、四楼会议室、大会议室。

  二、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会议室要提前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三、接待室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客,部门协调会;四楼会议室主要用于镇召开党委会、机关每月工作例会、大型接待等;大会议室主要用于召开大型会议,开展集体活动等。

  四、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卫生和整洁;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随便动用室内设备;会议结束后,要及时与办公室取得联系,结束使用后保证会议室电源、门窗关闭。

公文处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行政公文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和办文程序。政府的公文处理,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一切来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收发、登记、拟办、分送、催办、立卷,归档、清退和销毁工作。

  (一)公文的收发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外来公文收进时,必须认真登记(含电话记录),不得漏登、错登。

  (二)公文登记后,先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再按拟办意见认真做好传阅和阅办工作。对传阅件,按职务从高向低传阅;对阅办件,按职务从低向高阅签。对领导批示件按领导批示及时送有关部门承办,领导须注明批示日期。

  (三)严格发文登记制度,做好文件签领登记工作,保证文件及时传递到收文单位和部门。

  三、精减文件,严格控制行文数量。凡可面商解决或通过电话解决的问题一律不行文。

  四、行文规则:镇委、政府部署、汇报全局性工作,通过的重要决定和办理重要事项,以镇委、政府名义发文;传达镇委、政府某个方面工作的决定,通知有关事项和办理日常事务,以镇委、政府名义行文。

  各部门确需向下行文的,必须经镇委、政府批准后,以办公室名义行文。向下属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同时抄报上级机关。

  五、发文程序:

  (一)拟稿:属部门业务类公文由部门拟稿,其它公文由党政办公室拟稿。

  (二)审稿:公文拟稿后,先送党政办公室审核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公文格式的规定,未经办公室审核的文稿,不得送领导签发。

  (三)签发:镇委重要公文由书记签发,一般公文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签发;镇委政府公文根据公文内容先送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书记、镇长签发。镇委、镇政府办公室文件由分管副书记签发。所有领导签发文件,必须认真圈阅公文文稿,文字和政策严格把关,并明确签署意见,写上姓名和日期。

  (四)登记。对领导已签发的公文,由拟稿人送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编文号。

  (五)缮印:提高文件撰制速度,保证发文质量。一般情况下,领导签批后,打印、校对、分发时间不超过2天,重要文件及时撰制。各部门拟稿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打印、校对、分发。

  (六)归档。拟稿人必须在发文结束后的2日之内将底稿及正式公文2份交办公室存档。

门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负责门房24小时值班(星期六、星期天及节假日不休),每晚必须巡查12次,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二、负责来客登记及事后销号,如发现不稳定因素应及时报告党政办。

  三、认真及时地做好机关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力争做到无差错。

  四、负责机关院内及会议室(接待室)的清洁卫生和管理,确保地面和桌椅干净整洁,认真做好机关院内花草树木的维护、修剪和管理。

  五、负责供应会议室、接待室开水。

  六、本制度纳入门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打字员岗位职责

  一、服务热情周到。

  二、打字室2名工作人员。其中1人负责党政办、组织人事办材料的打印、复印、胶印、会议扩音、核账;另1人负责除党政办、组织人事办以外其它各办、各部门文件打印、复印、胶印、传真收发。

  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打印业务及传真、复印机设置密码,谢绝非工作人员擅自复印,发现一次给予20元处罚。

  四、卫生实行两名工作人员轮流值周制,保持打字室干净整洁。

  五、工作人员应爱惜电脑、复印机、裁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每周五查传真纸等耗材情况,确保计算机系统、网络的正常运行,定期备份重要数据。

  六、上班时间严禁打字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上网、玩游戏,发现一次给予10元处罚。

  七、工作期间打字室必须专人值班,工作需加班的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八、工作人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打印、复印、胶印、传真,认真做好记载。

  九、本制度纳入打字员年度考核。

机关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镇委、镇政府和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印章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各部门的印章及有关业务印章由各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和使用。

  二、镇委、镇政府印章须经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使用。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印章须经镇委、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

  三、印章必须与落款名称一致,不符合者不能盖章。盖章要用红色印泥、印模要清晰端正。

  四、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丢失盗用。印章应放在有防范措施、安全可靠的地方,做到随用随取,用毕锁好。其中镇委、镇政府和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印章指定放在档案室保管。

  五、使用印章应在指定的地方,不准拿到其他地方使用。如由他人盖章,管印人应在场监印,不得擅自离开。因工作需要带印外出使用,需经镇委书记(镇长)同意,并办好交接手续。使用印章应作好登记。

  六、印章管理人员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管理好印章。如因失职造成印章遗失、违规用印等,将视情况予以责任追究。

保密制度

  一、保守国家秘密,保守工作秘密。

  二、文件、档案由党政办统一处理,未经许可,严禁复印和私存。

  三、严格按照批示和规定传阅文件,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四、加强电脑和移动存贮设备的管理,实行定人、定机、定口令。

  五、严禁工作微机在无专用保密设备保护的条件下上互联网。

  六、涉密文件及时清退,妥善保管。将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委督查范围,将保密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与考核和奖惩挂钩。

督办检查制度

  一、明确督办检查内容。督办检查内容主要是对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的决定事项和工作要求进行督促检查,以随时掌握工作动态,保证各项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二、规范督办检查程序。对各种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由党政办公室及时分解立项,拟定督查要点、责任单位和办结时间。

  三、认真履行承办职责。承办单位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对所承办的督查事项认真办理,对办理情况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不能按期办理的,要及时说明原因,以便党政办公室掌握工作动态,向主要领导汇报进展情况。

  四、加强对承办单位的检查。党政办公室对立项督查的内容,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进展情况。对在承办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对工作敷衍推诿,不负责任,不能按时办理或不按时上报办理情况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领导汇报情况,提出处理或整改建议。

  五、明确检查督办工作的领导。各大办、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检查督办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检查督办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负首要责任。对于承办不力,不能圆满完成镇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造成失职、渎职的,除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以确保各项检查督办工作落到实处。

主题词:机关制度通知

  中共董市镇委办公室         200932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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