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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政府关于实施石宝山垃圾处理场项目的决定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8-12-11 加入收藏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市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董市镇石宝山村实施石宝山垃圾处理场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项目建设概况、投资规模及实施计划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得到省发改委批复同意(鄂发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市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董市镇石宝山村实施石宝山垃圾处理场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投资规模及实施计划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得到省发改委批复同意(鄂发改投资〔2004462号),工程选址在董市镇石宝山村一组,总库容量150万立方米,日处理城区生活垃圾250吨。预计总投资5134.55万元,自筹1134.55万元,银行贷款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43.21万元,其他费用1991.34万元。该项目计划201012月底完工。

  二、项目建设主体

  该项目是我市重点建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市政府决定委托市金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市财政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监督和工程实施工作。该项目建成竣工后的管理按照政府公共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资金安排

  该项目建设自筹资金由市财政局分年拨付到位,其余资金由市金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运作模式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枝江市支行申请融资解决。项目融资贷款的本息由市财政纳入预算,根据还款计划共安排专项资金5483万元于2011年至2018年分年补贴给市金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市金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归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枝江市支行。该事项已提请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市财政局要切实做好该项目资本金和补贴资金的预算及拨付工作,市金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财政投入资金和自筹资金要严格按照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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