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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七榜公示”让服刑人员扳着指头算刑期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4-06-09 加入收藏
“对职务犯罪等重要案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先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监狱方可呈报法院审理。”这是江苏省监狱管理局近日出台的《江苏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内容之一。十项规定中对社会公众关注的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劳动工种安排、计分考核分上限的设定等事关刑罚执行热点问题,都更为硬性地强调与重申。   “这意味着今后对职务犯罪等重大敏感案件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将从程序上变得更加严格。既给他们以希望,体现公平,又向他们传递压力,体现严格,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搞特殊,不搞例外。”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制定规定的初衷。        减刑假释须经“七榜公示”   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一份2013年9月23日盐城中院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公示上,记者看到了一个名叫司阳(化名)的服刑人员名字。“这就说明监狱为司阳这批服刑人员提请办理的减刑假释建议,已经进入法院审理裁定阶段。”盐城监狱刑罚执行科负责人朱国兵介绍说,10月20日这天,司阳等人依法提前获释。   “获得一次法律奖励,我的名字至少得7次出现在监狱的公示栏里。”司阳对记者所说的“7次”就是监狱实行的减刑、假释“公示”制度,它被形象地称为“七榜公示”。      据了解,按照规定“七榜公示”包括:监区入围名单公示、监区研究结果公示、刑罚执行科审查结果公示、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监狱长办公会研究结果公示、法院立案情况公示、法院裁定结果公示。   “从监区启动减刑假释程序到法院裁定生效共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如果在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或者有什么违规违纪,都有可能在其中一个环节不被通过。整个办案过程中主动邀请了检察机关监督,事前通报具体名单和基本情况,事中邀请列席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事后通报最终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朱国兵说。   记者了解到,江苏各监狱还通过狱内公示栏、监狱网站等多种渠道,将执法条件、程序、评议、结果完全公开。提请减刑假释主要根据罪犯现实表现,这让每个服刑人员心里都“扳着指头算”刑期。        强化执法过程中证据保全   记者在浦口监狱监区内新设立的办公区域——证据保全中心看到,整齐的档案柜上摆放着108份特别的案卷材料,而在这个证据保全中心的计算机应用系统里面,监狱里的每一名服刑人员还有一份电子档案,记录着服刑人员每一个阶段的现实改造表现情况。   抽取其中一名叫岳平(化名)的服刑人员打架斗殴案卷材料,就看到岳平在2011年7月与同犯周某发生口角,冲上前就对周某进行殴打,导致周某鼻骨骨折(经鉴定未构成伤害),岳平因此受到记过处理。   然而,岳平此后就怀恨在心。为发泄心中的不满,他多次无中生有、捏造歪曲事实,通过监狱长信箱写匿名信丑化监区民警日常的执法和管理工作,监狱纪委、职能科室经过多次调查了解,证实信件内容与事实不符。   记者了解到,浦口监狱还依靠技术手段强化证据搜集保全,各监区值勤长的执勤装备中,都配有一台单警执法记录仪。“民警执勤期间所拍摄的内容都将作为执法证据被收集起来,特别是处理服刑人员违规违纪等突发事件等情形时,记录仪能捕捉到现场最真实的场景,这是最有力的证据。”浦口监狱狱内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刘宇昊说。         公开审理晒每个执法细节   秦永(化名)原为某省级机关干部,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本季度监狱对其呈报了减刑、假释建议,并于10月18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监狱开庭审理,被依法减刑1年1个月。   “目前已全部做到,对原担任处级以上干部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法院一律开庭审理。”浦口监狱刑罚执行科负责人李俅国说。   “开庭期间,法官主要审查了我的认罪服法、遵规守纪、劳动改造、生活学习、文明礼貌等方面的情况,问得很细。”秦永说。   “法官审查的重点也是我们监狱执法的重点,特别是被提请减刑、假释服刑人员的劳动岗位、计分考核、行政奖励等现实改造表现情况。必须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这些证据便是平时计考分数和行政奖励情况等。”李俅国说。   记者了解到,江苏监狱对罪犯实行的计分考核办法规定,服刑人员奖励分为12个等级,级差1分,每月人均奖励分为6分,每60分可以申报一个监狱表扬,对获取1个以上监狱表扬的服刑人员,监狱可以以此为依据为他们提请6个月以下的法律奖励。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姜金兵认为,严格执法、廉洁公正,始终离不开管理机制创新。只有用科学、严谨的制度机制约束,才能体现公平公正,在服刑人员中树立法律威严。        本报南京11月4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头版)相关附件:

      “对职务犯罪等重要案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先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监狱方可呈报法院审理。”这是江苏省监狱管理局近日出台的《江苏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内容之一。十项规定中对社会公众关注的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劳动工种安排、计分考核分上限的设定等事关刑罚执行热点问题,都更为硬性地强调与重申。 
  “这意味着今后对职务犯罪等重大敏感案件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将从程序上变得更加严格。既给他们以希望,体现公平,又向他们传递压力,体现严格,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搞特殊,不搞例外。”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制定规定的初衷。 

       减刑假释须经“七榜公示” 
  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一份2013年9月23日盐城中院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公示上,记者看到了一个名叫司阳(化名)的服刑人员名字。“这就说明监狱为司阳这批服刑人员提请办理的减刑假释建议,已经进入法院审理裁定阶段。”盐城监狱刑罚执行科负责人朱国兵介绍说,10月20日这天,司阳等人依法提前获释。 
  “获得一次法律奖励,我的名字至少得7次出现在监狱的公示栏里。”司阳对记者所说的“7次”就是监狱实行的减刑、假释“公示”制度,它被形象地称为“七榜公示”。 
   
  据了解,按照规定“七榜公示”包括:监区入围名单公示、监区研究结果公示、刑罚执行科审查结果公示、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监狱长办公会研究结果公示、法院立案情况公示、法院裁定结果公示。 
  “从监区启动减刑假释程序到法院裁定生效共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如果在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或者有什么违规违纪,都有可能在其中一个环节不被通过。整个办案过程中主动邀请了检察机关监督,事前通报具体名单和基本情况,事中邀请列席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事后通报最终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朱国兵说。 
  记者了解到,江苏各监狱还通过狱内公示栏、监狱网站等多种渠道,将执法条件、程序、评议、结果完全公开。提请减刑假释主要根据罪犯现实表现,这让每个服刑人员心里都“扳着指头算”刑期。 

       强化执法过程中证据保全 
  记者在浦口监狱监区内新设立的办公区域——证据保全中心看到,整齐的档案柜上摆放着108份特别的案卷材料,而在这个证据保全中心的计算机应用系统里面,监狱里的每一名服刑人员还有一份电子档案,记录着服刑人员每一个阶段的现实改造表现情况。 
  抽取其中一名叫岳平(化名)的服刑人员打架斗殴案卷材料,就看到岳平在2011年7月与同犯周某发生口角,冲上前就对周某进行殴打,导致周某鼻骨骨折(经鉴定未构成伤害),岳平因此受到记过处理。 
  然而,岳平此后就怀恨在心。为发泄心中的不满,他多次无中生有、捏造歪曲事实,通过监狱长信箱写匿名信丑化监区民警日常的执法和管理工作,监狱纪委、职能科室经过多次调查了解,证实信件内容与事实不符。 
  记者了解到,浦口监狱还依靠技术手段强化证据搜集保全,各监区值勤长的执勤装备中,都配有一台单警执法记录仪。“民警执勤期间所拍摄的内容都将作为执法证据被收集起来,特别是处理服刑人员违规违纪等突发事件等情形时,记录仪能捕捉到现场最真实的场景,这是最有力的证据。”浦口监狱狱内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刘宇昊说。 

        公开审理晒每个执法细节 
  秦永(化名)原为某省级机关干部,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本季度监狱对其呈报了减刑、假释建议,并于10月18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监狱开庭审理,被依法减刑1年1个月。 
  “目前已全部做到,对原担任处级以上干部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法院一律开庭审理。”浦口监狱刑罚执行科负责人李俅国说。 
  “开庭期间,法官主要审查了我的认罪服法、遵规守纪、劳动改造、生活学习、文明礼貌等方面的情况,问得很细。”秦永说。 
  “法官审查的重点也是我们监狱执法的重点,特别是被提请减刑、假释服刑人员的劳动岗位、计分考核、行政奖励等现实改造表现情况。必须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这些证据便是平时计考分数和行政奖励情况等。”李俅国说。 
  记者了解到,江苏监狱对罪犯实行的计分考核办法规定,服刑人员奖励分为12个等级,级差1分,每月人均奖励分为6分,每60分可以申报一个监狱表扬,对获取1个以上监狱表扬的服刑人员,监狱可以以此为依据为他们提请6个月以下的法律奖励。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姜金兵认为,严格执法、廉洁公正,始终离不开管理机制创新。只有用科学、严谨的制度机制约束,才能体现公平公正,在服刑人员中树立法律威严。 
       本报南京11月4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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