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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15 加入收藏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提案的答复 付永锡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监狱社会事务向地方社区移交的提案(第516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您提出的提案,是对监狱工作的关爱和支持,衷心感谢您的关心、关注。对于您的《提案》,省监狱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局党委书记、局长熊亚平同志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工作专班认真学习、反复研读《提案》文本,对《提案》中涉及问题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荆门市政府会办意见和调查了解的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监狱社会职能移交问题《提案》提出,“为更好服务监区广大居民,实现监地协作共治,建议由省监狱管理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制定出台关于监狱办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相关办法或实施方案,明确移交具体事项,包括移交程序,资产移交,人员移交,有关经费补助,移交后社区的管理等有关事项。”现说明如下:(一)有序推进监狱社会事务向地方政府移交。2020年以来,沙洋监狱局与地方政府认真协商,充分沟通,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分离监狱社会事务职能,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前,沙洋监狱局公积金中心已完成移交,民警职工养老保险已纳入省直养老保险统筹,沙洋江汉供电公司移交已基本完成。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撤销省沙洋监狱管理局有关事项的批复》,2022年6月30日,沙洋监狱局所辖区域治安等公安业务工作已全部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二)积极参与监地共建。2020年12月,沙洋县政府成立滨江新区,并新设7个社区,管辖沙洋小江湖等8所监狱民警职工居住小区。近两年来,各监狱力所能及地为新社区提供人员、场地、物资、资金支持。选派12名民警、15名职工到社区帮助工作,给予网格员和管理人员适当经济补贴。提供各类办公、活动室用房约200间5400㎡,支付装修费180万元,提供新旧电脑23台、打印机8台、办公桌椅23套、空调电视饮水机等一般办公用品若干。已交付9间门面房屋租金25万元,筹措资金38.4万元用于其他社区公共服务。二、关于监狱资产移交问题《提案》提出,“签订正式移交协议书,明确资产移交清单、移交方式和具体时间节点,并明确在社区过渡期期间给予资金支持,全力支持新社区发展建设,确保社区正常运转。”现说明如下:(一)社区建设面临的困境及解决问题的路径。滨江新区新社区成立后没有办公场所,人员配置不足,经费保障有限。地方政府向辖区监狱提出以移交土地和门面资产,支付过渡期费用等方式解决以上困难。具体路径:一是监狱三年内持续注入资金,对前期已移交给其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提档升级改造,达到每个社区一个“五务合一”建设标准。二是由省监狱局协调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等,打通政策渠道,明确移交土地、门面资产的程序方法,用收益弥补预算缺口和经费支出。三是各监狱每年支付额外资金15-20万元,弥补社区公共服务经费。(二)监狱资产移交存在的主要困难。受体制和土地使用权所限,目前,门面、土地资产移交政策障碍较大。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戒毒系统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37号)要求,司法部对加强土地保护管理、严格审批转让迁移、严格土地处置工作有明确具体的要求。现监狱小区还存有大量的监教用地、民警周转房、民警食堂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重要设施,还承载教育和保障功能,是监狱工作的组成部分,其资产不能移交。另外,民警职工家属区多是监企社“三合一”小区,小区门面、土地资产均没有办理产权证,土地属性仍是监狱名下的行政资产,实施资产清理划转还存在很多困难。(三)下一步工作举措。2022年6月8日,省监狱局组织沙洋地区监狱与沙洋县政府召开工作座谈会,通过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在产权无法实现转移的前提下,相关监狱通过租赁方式,为社区提供办公用房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装修改造。建立民警职工家属区门面等有关固定资产产权、管理权、经营权三分离模式,将固定资产管理权、经营权配置给社区,优化社区资金供给,增强社区发展自我造血能力,推动社区服务水平提升。交接双方建立“三年过渡期”费用补贴机制,由监狱与社区共同测算费用总额,协商过渡期费用支付办法。社区作为社会管理的基层单位,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证国家各项政策执行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各项权益,有着其他机构或企业无法替代的优势。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责主业,实行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监狱企业改革工作。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指导下,认真研究滨江新区社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支持地方政府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与社区一起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监狱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如您还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指挥中心)联系。联系人:吴海峰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2.省民政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3.省国资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4.荆门市政府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2022年8月8日    相关附件:荆门市政府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pdf省财政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1).PDF省国资委20220516号.pdf省民政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pdf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20220516号提案的答复

付永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监狱社会事务向地方社区移交的提案(第516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您提出的提案,是对监狱工作的关爱和支持,衷心感谢您的关心、关注。

对于您的《提案》,省监狱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局党委书记、局长熊亚平同志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工作专班认真学习、反复研读《提案》文本,对《提案》中涉及问题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荆门市政府会办意见和调查了解的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监狱社会职能移交问题

《提案》提出,“为更好服务监区广大居民,实现监地协作共治,建议由省监狱管理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制定出台关于监狱办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相关办法或实施方案,明确移交具体事项,包括移交程序,资产移交,人员移交,有关经费补助,移交后社区的管理等有关事项。”现说明如下:

(一)有序推进监狱社会事务向地方政府移交。2020年以来,沙洋监狱局与地方政府认真协商,充分沟通,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分离监狱社会事务职能,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前,沙洋监狱局公积金中心已完成移交,民警职工养老保险已纳入省直养老保险统筹,沙洋江汉供电公司移交已基本完成。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撤销省沙洋监狱管理局有关事项的批复》,2022年6月30日,沙洋监狱局所辖区域治安等公安业务工作已全部移交属地公安机关。

(二)积极参与监地共建。2020年12月,沙洋县政府成立滨江新区,并新设7个社区,管辖沙洋小江湖等8所监狱民警职工居住小区。近两年来,各监狱力所能及地为新社区提供人员、场地、物资、资金支持。选派12名民警、15名职工到社区帮助工作,给予网格员和管理人员适当经济补贴。提供各类办公、活动室用房约200间5400,支付装修费180万元,提供新旧电脑23台、打印机8台、办公桌椅23套、空调电视饮水机等一般办公用品若干。已交付9间门面房屋租金25万元,筹措资金38.4万元用于其他社区公共服务。

二、关于监狱资产移交问题

《提案》提出,“签订正式移交协议书,明确资产移交清单、移交方式和具体时间节点,并明确在社区过渡期期间给予资金支持,全力支持新社区发展建设,确保社区正常运转。”现说明如下:

(一)社区建设面临的困境及解决问题的路径。滨江新区新社区成立后没有办公场所,人员配置不足,经费保障有限。地方政府向辖区监狱提出以移交土地和门面资产,支付过渡期费用等方式解决以上困难。具体路径:一是监狱三年内持续注入资金,对前期已移交给其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提档升级改造,达到每个社区一个“五务合一”建设标准。二是由省监狱局协调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等,打通政策渠道,明确移交土地、门面资产的程序方法,用收益弥补预算缺口和经费支出。三是各监狱每年支付额外资金15-20万元,弥补社区公共服务经费。

(二)监狱资产移交存在的主要困难。受体制和土地使用权所限,目前,门面、土地资产移交政策障碍较大。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戒毒系统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37号)要求,司法部对加强土地保护管理、严格审批转让迁移、严格土地处置工作有明确具体的要求。现监狱小区还存有大量的监教用地、民警周转房、民警食堂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重要设施,还承载教育和保障功能,是监狱工作的组成部分,其资产不能移交。另外,民警职工家属区多是监企社“三合一”小区,小区门面、土地资产均没有办理产权证,土地属性仍是监狱名下的行政资产,实施资产清理划转还存在很多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2022年6月8日,省监狱局组织沙洋地区监狱与沙洋县政府召开工作座谈会,通过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在产权无法实现转移的前提下,相关监狱通过租赁方式,为社区提供办公用房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装修改造。建立民警职工家属区门面等有关固定资产产权、管理权、经营权三分离模式,将固定资产管理权、经营权配置给社区,优化社区资金供给,增强社区发展自我造血能力,推动社区服务水平提升。交接双方建立“三年过渡期”费用补贴机制,由监狱与社区共同测算费用总额,协商过渡期费用支付办法。

社区作为社会管理的基层单位,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证国家各项政策执行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各项权益,有着其他机构或企业无法替代的优势。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责主业,实行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监狱企业改革工作。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指导下,认真研究滨江新区社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支持地方政府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与社区一起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监狱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如您还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指挥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海峰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

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2.省民政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

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3.省国资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号

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4.荆门市政府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16

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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