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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紧急开展药用胶囊查处工作
栏目: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27 加入收藏
宜昌市紧急开展药用胶囊查处工作 4月15日央视曝光&ldquo

              宜昌市紧急开展药用胶囊查处工作

       415央视曝光毒胶囊事件后,我局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全局干职工连续加班加点,在全市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清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迅速反应,及时部署。16日起,我局第一时间开展舆情监控,第一时间收集整理信息上报政府,第一时间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7日迅速下发了《关于开展药用胶囊紧急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系统集中一切力量开展专项清查,严防问题药品流入我市,严防工业明胶用于药用胶囊生产,严防铬超标胶囊进入我市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力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明确领导,落实责任。17日,市局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汪小平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环节、分区域落实各科室工作责任,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各项监督检查行动,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查控到点到人。

全面排查,依法处置。迅速部署开展全市药用明胶、药用胶囊、胶囊剂药品和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查清情况,迅速处置。一是迅速组织全市所有胶囊剂药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空心胶囊来源、供应商审计、入厂检验、检验标准等情况,组织所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对照国家局公布的问题药品名单重点自查药品购进、销售、使用等情况。对发现有问题产品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购进、销售和使用,并迅速上报当地药监部门。二是迅速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17日起,对全市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药用胶囊、药用明胶供应商审计情况、购进价格、购用数量、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检验情况。三是运用电子监管系统开展流通环节专项检查。416开始,在3G电子监管系统药品流向查询功能的支撑下,对城区15家药品批发公司、251家零售企业药品购销存记录进行问题药品初步筛查。同时,整合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力量,对全市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药品购进渠道、购进票据、购进记录、资质审核等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四是对涉事厂家生产的胶囊剂药品进行抽样检验。对通报中同厂家同品种不同批号的8批产品全部实施查控并进行监督抽验,并调动了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病控制中心等检验检测资源,全面完成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及媒体报道超标生产企业的胶囊剂药品抽验任务10批。

严格管理,畅通渠道。一是严格新闻发布管理。严格按照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涉铬胶囊对外宣传口径。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布问题药品信息,提醒消费者暂停使用相关药品,同时开通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防止问题药品从非法渠道流入市场对群众健康造成损害。坚持正面宣传,积极发布相关工作信息,解读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向社会展示监管为民、执法有力的良好形象。二是严格政务值班管理。加强24小时值班督查和舆情监测,每日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上报,确保通讯畅通、网络畅通和信息畅通,对不在职在岗、通讯不畅、上报不及时的人员严格治庸问责,通报批评。三是严格信息统计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局机关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药用胶囊清查工作相关情况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每日15:00前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清查工作信息,内容包括监督检查情况、查处工作进展和检验结果。重要信息要求随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

截止24日,全市系统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868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31家,药品零售企业705家,医疗机构873家,监督抽检45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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