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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20 加入收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21年6月16日至7月30日对省粮食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并于2021年10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以真抓实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工作机制,认真学习、深研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切实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改到位。(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巡视整改措施。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新明担任,副组长由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局党组成员担任,成员为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党组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印发《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粮食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9次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情况,督办进度,推动整改。局党组书记结合每周例会督进度、提要求,局党组成员定期调度分管工作的整改进度。(三)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统筹抓好巡视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整改和问责并重。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制度“废改立释”。巡视以来共修订制度32件,进一步完善了用制度管权、管粮、管人长效机制。同时,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涉粮问题专项整治等结合起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粮食工作全面进步提升。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4大类13个方面39个问题,局党组研究提出167项具体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1个问题正在整改。(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不够到位,推动全省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米袋子”党政同责的指示要求。组织开展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调查研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湖北省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粮食安全责任。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请省政府召开了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将2020年粮安考核结果抄报省委组织部、省委考核办、市州党委,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按党政同责要求对2021年度全省各市州粮安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督促各地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充分发挥粮食流通执法监管作用。巡视期间,针对问题立行立改,举办全省执法督查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到90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截止去年底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7件。严格按照国家局12325平台要求的办理时限推进问题查处,2021年度办结15件举报投诉。修订印发《省粮食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等粮食行政执法配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市县粮食行政管理人员及执法力量调研,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借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推动部分市、县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机构人员和力量等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有效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粮食产业龙头企业培植目标和培植计划,推动粮油企业联合重组、抱团发展。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原则,统筹安排产业链建设、粮油产业、科技创新、品牌营销等政策和资金,支持全省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主办和参加粮油展示交易会,首次与省农博会共同举办,专设优质稻米和菜籽油产业链专区,为龙头企业“走出去”和拓展销售渠道搭建平台。三是加快推进粮食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各地粮食建设项目的检查和督导,对进度滞后县市进行约谈。以省粮安办名义向地方政府发函,要求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地方专项债等多种途径解决资金建设困难,加快项目建设。与省财政厅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专项债申报和审批。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主动适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每半年向省发改委党组汇报粮食工作情况。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相关规划、方案,开展联合调研督导。深入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组织青年干部到基层蹲点调研。对处室职责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理顺职责。加强对市县粮食储备规范指导,开展地方储备粮管理培训,督促地方储备粮相关管理制度落地落实。二是抓紧抓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关要求,出台地方粮食储备管理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推动地方储备粮相关制度落实落地,进一步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三是提升运用信息化平台助推治理的能力。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任副组长,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为成员单位。加快推进粮库信息化建设,启动省级平台“一整两通”项目。加强信息化应用的考核,提高粮库信息化建设在粮安考核中的权重分值,推动信息化应用。制定了《湖北省国有粮库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粮库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用。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推进粮食质量安全和储备安全问题标本兼治。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对“两个安全”普查发现隐患的企业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督促全部整改销号。修订《湖北省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省质量安全培训,规范储备粮质量管理。研究制定《全省国有粮库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坚持软件硬件一起抓,围绕17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实施。二是有效化解省级动态储备粮贷款违约风险。联合省财政厅取消了省级成品粮油动态储备计划和部分企业的承储计划,以省粮安办名义向地方粮安办发督办函,督促化解贷款问题风险,配合省农发行通过资产处置、依法清收等方式收贷。三是排查整治保密工作安全隐患。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组织开展保密自查和抽查,严把公文审核关。组织弱口令排查,进一步加固防火墙等安全防护设备,加大在线网络安全巡查力度。(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每年初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改进考核工作,落实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测评等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落实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规定,按要求组织支部换届,机关11个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时进行调整并全部配齐纪检委员(纪检员)。召开机关纪委会议,进一步明确纪检委员(纪检员)工作职责并督促发挥作用。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成员坚持做到一、三季度听取分管处室(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半年向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处室(单位)、党建联系点情况,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对干部任职、轮岗谈话均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三是对重大事项漏报问题严肃问责。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整改责任,强化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意识。对2021年个人事项报告查核不一致的同志进行了严肃问责,对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四是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全省粮食购销领域典型案例和干部违纪处分决定。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各支部开展“以案五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主题党日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局党组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并作个人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到基层库点调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并带头进行交流讨论。推动制定印发《省粮食局党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清单》,列出11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持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提升政治站位,树牢监督首责意识。二是全力配合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能、跟进监督。三是加强日常监督。认真执行《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和省粮食局具体措施,严格规范谈话记录,定期通报情况,促进“第一种形态”规范运用,使抓早抓小、“治未病”逐步成为常态。四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书记和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开展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培训,提升纪检干部工作能力。对2018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自查,确保依法依规、应办尽办。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违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规定。开展问题核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学习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知识,提高遵规守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督促企业修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细化管理措施,建立项目督导工作台账,规范项目实施。二是严格规范采购管理。督促直属单位核实招标和放弃中标的有关情况并向省财政厅报告,对分管责任人、具体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相关直属企业修订《工作规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堵塞漏洞。组织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政府采购范围、方式、程序等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常态化监管。三是强化项目监管。组织核实有关企业未及时核实误期违约金情况,督促其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误期违约金,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信访件跟踪督办。制定《省粮食局重要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制度》,健全完善了信访件内部分析研判和协调分办机制。督促有关企业重新调查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支部纪检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当事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二是及时纠正服务工作错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局“优质粮食工程”信息平台日常操作规程,提升了项目平台操作和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对有关项目库相关项目信息进行排查,对项目数据存在的错误修改重报。对省级动态储备粮承储企业名称进行了核对更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制定印发方案,在全局组织开展服务工作错漏集中整治,收到了较好效果。(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的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存在不足。1.关于“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经局党组研究的规定。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省粮食局党组工作规则》《省粮食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题,“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规定集体研究讨论。制订完善《省粮食局向上级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局例会上会候会规定(试行)》并严格执行,规范管理。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局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反思、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房屋处置整改专班,局党组4次召开专题整改调度会,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做细思想工作,大力推进整改落实。三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严格自我批评,严肃开展相互批评,有辣味、有针对性,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示范。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统筹谋划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压实培养选拔干部工作责任,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配齐空缺职位。组织学习《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情况任前审核实施办法》,建立机关干部党校培训管理台账,及时安排培训时间未达要求的同志参加脱产培训,有效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2021年共安排12人参加党校脱产培训。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规定。组织学习《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实施办法》,制定省粮食局《干部档案归档材料收集整理规则》《干部档案审核规程》等。对个别同志出生年月等档案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和确认,对2018年以来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重新审查,对2021年新提拔和晋升所有干部提前开展档案审查,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三是夯实干部选任工作基础。对2021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落实审签纪实监督表工作要求,对2017年以来干部选任工作相关记录进行规范完善。研究制定了省粮食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及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及党组任职文件模板、规则及样式等,并积极抓好落实。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选配支部书记。坚持研究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时,一并研究支部书记人选。及时按程序将相关处室支部书记选配到位。举办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提升支部书记能力素质。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各支部集中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讲党课,局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带头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廉政党课,支部严格落实每季度讲一次党课的要求。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严把党员发展审核关。建立局党员发展台账和支部党员发展台账,把好党员发展审核关,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发展工作。对2018年以来发展对象进行统一培训,对审核把关不细致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四是做好受处分干部帮扶工作。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和帮带谈话,建立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教育管理台账,推进回访教育、考核评价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四)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非税收入管理等财务知识,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强化责任,全面清理各项收益并分期缴入国库。对后勤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将非税收入上缴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督办检查。二是压紧压实粮食质量和“两个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习《湖北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等文件,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制定印发《湖北省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必检项目》,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印发《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质量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督导市州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全省粮食质检员培训。指导部分市县启动超标中晚稻收购处置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三是加强轮换架空期管理。督促有关企业集中学习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开展省级储备粮轮换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建立轮换管理台账,切实加强轮换管理。按要求扣拨2018年、2019年超架空期轮换费用补贴。建立省级储备粮轮换进度月报表,及时掌握各地轮换进度,加强过程监管。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助推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大力度,不断巩固扩大和有效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以深化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对粮食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粮食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全省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二)持续推进后续整改。紧紧盯住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以问题整改推动政治上提能、工作上提质、制度上增效,做到不完成整改任务不松气、不形成有效机制不松手,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不懈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努力在深化巡视成果上见实效见新效,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粮食力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88877195邮政信箱: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34号湖北省粮食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hbslsjjgdw@hblsj.gov.cn                                    中共湖北省粮食局党组                                     2022年9月19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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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2021年6月16日至7月30日对省粮食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并于2021年10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以真抓实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工作机制,认真学习、深研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切实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巡视整改措施。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新明担任,副组长由省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局党组成员担任,成员为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党组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印发《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粮食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9次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情况,督办进度,推动整改局党组书记结合每周例会督进度、提要求,党组成员定期调度分管工作的整改进度

(三)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统筹抓好巡视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整改和问责并重。坚持把“当下改”“长久立”结合起来,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制度“废改立。巡视以来共修订制度32件,进一步完善了用制度管权、管粮、管人长效机制。同时,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涉粮问题专项整治等结合起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粮食工作全面进步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4大类13个方面39个问题,局党组研究提出167项具体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1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不够到位,推动全省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米袋子”党政同责的指示要求。组织开展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调查研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湖北省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粮食安全责任。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请省政府召开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2020年粮安考核结果抄报省委组织部、省委考核办、市州党委,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按党政同责要求对2021年度全省各市州粮安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督促各地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粮食流通执法监管作用。巡视期间,针对问题立行立改,举办全省执法督查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到90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截止去年底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7件严格按照国家局12325平台要求的办理时限推进问题查处,2021年度办结15件举报投诉。修订印发《省粮食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等粮食行政执法配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市县粮食行政管理人员及执法力量调研,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借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推动部分市、县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机构人员力量等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有效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粮食产业龙头企业培植目标和培植计划,推动粮油企业联合重组、抱团发展。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原则,统筹安排产业链建设、粮油产业、科技创新、品牌营销等政策和资金,支持全省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主办和参加粮油展示交易会,首次与省农博会共同举办,专设优质稻米和菜籽油产业链专区,为龙头企业“走出去”和拓展销售渠道搭建平台。三是加快推进粮食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各地粮食建设项目的检查和督导,对进度滞后县市进行约谈。以省粮安办名义向地方政府发函,要求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地方专项债等多种途径解决资金建设困难,加快项目建设。与省财政厅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专项债申报和审批。

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适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每半年向省发改委党组汇报粮食工作情况。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相关规划、方案,开展联合调研督导。深入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组织青年干部到基层蹲点调研。对处室职责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理顺职责。加强对市县粮食储备规范指导,开展地方储备粮管理培训,督促地方储备粮相关管理制度落地落实。二是抓紧抓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关要求,出台地方粮食储备管理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推动地方储备粮相关制度落实落地,进一步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三是提升运用信息化平台助推治理的能力。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任副组长,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为成员单位。加快推进粮库信息化建设,启动省级平台“一整两通”项目。加强信息化应用的考核,提高粮库信息化建设在粮安考核中的权重分值,推动信息化应用。制定了《湖北省国有粮库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粮库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用。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粮食质量安全和储备安全问题标本兼治。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两个安全”普查发现隐患企业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督促全部整改销号。修订《湖北省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省质量安全培训,规范储备粮质量管理。研究制定《全省国有粮库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坚持软件硬件一起抓,围绕17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实施二是有效化解省级动态储备粮贷款违约风险。联合省财政厅取消了省级成品粮油动态储备计划和部分企业的承储计划,以省粮安办名义向地方粮安办发督办函,督促化解贷款问题风险,配合省农发行通过资产处置、依法清收等方式收贷。三是排查整治保密工作安全隐患。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组织开展保密自查和抽查,严把公文审核关组织弱口令排查,进一步加固防火墙等安全防护设备,加大在线网络安全巡查力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每年初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改进考核工作,落实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测评等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落实机关纪委书记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规定,按要求组织支部换届,机关11个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时进行调整全部配齐纪检委员(纪检员)。召开机关纪委会议,进一步明确检委员(纪检员)工作职责督促发挥作用。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成员坚持做到一、三季度听取分管处室(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半年向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处室(单位)、党建联系点情况,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对干部任职、轮岗谈话均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三是重大事项漏报问题严肃问责。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整改责任,强化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意识。对2021年个人事项报告查核不一致的同志进行了严肃问责,对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四是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全省粮食购销领域典型案例和干部违纪处分决定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各支部开展“以案五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主题党日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并作个人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到基层库点调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带头进行交流讨论。推动制定印发《省粮食局党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清单》,列出11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持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提升政治站位,树牢监督首责意识。二是全力配合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能、跟进监督。三是加强日常监督。认真执行《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和省粮食局具体措施,严格规范谈话记录,定期通报情况,促进“第一种形态”规范运用,使抓早抓小、“治未病”逐步成为常态。四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书记和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开展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培训,提升纪检干部工作能力。对2018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自查,确保依法依规、应办尽办

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违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规定。开展问题核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学习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知识,提高遵规守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督促企业修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细化管理措施,建立项目督导工作台账,规范项目实施。二是严格规范采购管理。督促直属单位核实招标和放弃中标的有关情况向省财政厅报告,对分管责任人、具体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相关直属企业修订《工作规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堵塞漏洞。组织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政府采购范围、方式、程序等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常态化监管。三是强化项目监管。组织核实有关企业未及时核实误期违约金情况,督促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误期违约金,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信访件跟踪督办。制定《省粮食局重要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制度》,健全完善了信访内部分析研判和协调分办机制。督促有关企业重新调查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支部纪检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当事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二是及时纠正服务工作错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局“优质粮食工程”信息平台日常操作规程,提升了项目平台操作和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对有关项目库相关项目信息进行排查,对项目数据存在的错误修改重报。对省级动态储备粮承储企业名称进行了核对更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制定印发方案,在全局组织开展服务工作错漏集中整治,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的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存在不足

1.关于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经局党组研究的规定。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省粮食局党组工作规则》《省粮食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题,“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规定集体研究讨论。制订完善《省粮食局向上级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局例会上会候会规定(试行)》并严格执行,规范管理。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局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反思、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房屋处置整改专班,局党组4次召开专题整改调度会,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做细思想工作,大力推进整改落实三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严格自我批评,严肃开展相互批评,有辣味、有针对性,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示范。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谋划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压实培养选拔干部工作责任,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配齐空缺职位。组织学习《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情况任前审核实施办法》,建立机关干部党校培训管理台账,及时安排培训时间未达要求的同志参加脱产培训,有效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2021年共安排12人参加党校脱产培训。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规定。组织学习《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实施办法》,制定省粮食局《干部档案归档材料收集整理规则》《干部档案审核规程》等个别同志出生年月档案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和确认,2018年以来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重新审查,2021年新提拔和晋升所有干部提前开展档案审查,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三是夯实干部选任工作基础。2021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落实审签纪实监督表工作要求,2017年以来干部选任工作相关记录进行规范完善研究制定了省粮食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及党组任职文件模板规则及样式,积极抓好落实。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选配支部书记。坚持研究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时,一并研究支部书记人选。及时按程序将相关处室支部书记选配到位。举办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提升支部书记能力素质。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各支部集中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讲党课,局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带头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廉政党课,支部严格落实每季度讲一次党课的要求。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严把党员发展审核关。建立局党员发展台账和支部党员发展台账,把好党员发展审核关,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对2018年以来发展对象进行统一培训,审核把关不细致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四是做好受处分干部帮扶工作。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和帮带谈话,建立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教育管理台账,推进回访教育、考核评价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四)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非税收入管理等财务知识,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强化责任,全面清理各项收益分期缴入国库。对后勤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将非税收入上缴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压紧压实粮食质量和“两个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习《湖北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等文件,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制定印发《湖北省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必检项目》,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印发《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质量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督导市州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全省粮食质检员培训。指导部分市县启动超标中晚稻收购处置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加强轮换架空期管理。督促有关企业集中学习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开展省级储备粮轮换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建立轮换管理台账,切实加强轮换管理按要求扣拨2018年、2019年超架空期轮换费用补贴。建立省级储备粮轮换进度月报表,及时掌握各地轮换进度,加强过程监管。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助推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大力度,不断巩固扩大有效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深化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对粮食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粮食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全省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持续推进后续整改。紧紧盯住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以问题整改推动政治上提能、工作上提质、制度上增效,做到不完成整改任务不松气不形成有效机制不松手,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不懈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努力在深化巡视成果上见实效见新效,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粮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7-88877195

邮政信箱: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34号湖北省粮食局机关党委

电子邮箱:hbslsjjgdw@hblsj.gov.cn


                                    中共湖北省粮食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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