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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立华等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宜市环党〔2018〕8号)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1-25 加入收藏
关于罗立华等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罗立华同志调整到污染防治科工作;张梅同志调整到办公室工作;胡凤琳同志调整到政策法规科工作;马疏影同志调整到自然生态科工作;张姮同志调整到污染源普查办工作;刘晓艳同志回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程亮同志回市环境监控与应急

关于罗立华等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罗立华同志调整到污染防治科工作;

  张 梅同志调整到办公室工作;

  胡凤琳同志调整到政策法规科工作;

  马疏影同志调整到自然生态科工作;

  张 姮同志调整到污染源普查办工作;

  刘晓艳同志回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

  程 亮同志回市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市排污权储备中心、市智慧环保办公室)工作;

  杜飞锦同志回市水土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工作。

  请做好工作交接,于2018年2月1日前到新工作岗位报到。

  中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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