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宜创模办函[2007]10号
关于在城区举办“共唱《绿色宜昌》”
歌咏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当天举办“共唱《绿色宜昌》”歌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宜昌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协办单位
宜昌市群众艺术馆
宜昌南辉北映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2007年6月5日19:30分
四、比赛地点:夷陵广场
五、比赛形式及曲目
1.歌咏形式以合唱为主,男、女声小合唱、混声合唱亦可。
2.参赛曲目两首:一首为规定曲目《绿色宜昌》(由大赛组委会提供曲谱),另一首曲目由参赛单位自选。
六、评选办法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进行初评,11支队伍参加6月5日在夷陵广场进行的决赛。
七、奖励办法
1.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特别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特别奖1名。
2.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特别奖1000元。
八、报名地点:拟参加比赛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与宜昌市群众艺术馆联系。
电话:0717-6221878转8004
联系人:董家菊 0717-8576133
附件:参赛规定曲目《绿色宜昌》曲谱
主题词:环保 模范城市 歌咏大赛 通知
宜昌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 |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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