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文〔202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宜昌市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现将各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宜昌市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商贸流通工作的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国有资产监管、交通运输和物流工作的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宜昌海关、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宜昌车务段、宜昌城发集团、宜昌三峡机场公司、宜港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宜昌市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宜昌产投集团及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夷陵区、点军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三、宜昌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秘书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四、宜昌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市市场监管局的副秘书长
市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
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邮政管理局、省药品监管局宜昌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今后若有部门职能调整,由承接相应职能的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接续相应工作。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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