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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399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教育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5 加入收藏
[有效]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399号建议的答复

喻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内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建议。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9号),明确将防火知识技能教育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重要内容,要求通过学校相关学科渗透、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2015年,教育部 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要求推进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进课堂。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在省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支持下,省教育厅将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作为我省中小学生应具备的最重要、最基本的素养之一,纳入了我省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小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情况
    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设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的通知》,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我省中小学校必修地方课程,将消防安全纳入重要教育内容。明确学校按照“1+X”模式组织《生命安全教育》课程教育教学,即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课堂教学,安排多个活动时间用于教育活动。要求广泛开展安全演练活动,落实中小学每月1次、幼儿园每季度1次的规定。将两门课程纳入我省中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加强考试评价管理。协调省财政预算专款,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生命安全教育》教材。规定学校要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中小学生消防教育宣传和逃生演练活动。将安全教师培训纳入省培项目,由省教育厅利用每年暑期,为各地培训400名骨干教师。每年联合省公安厅,举办市州教育局安全科长和公安局内保队长培训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管理业务培训。
    二、消防安全知识在课程中的呈现情况
    我省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主要依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政策文件设计,作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应对内容,通过课程标准和教材分别予以呈现。一是在《湖北省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课程标准》中呈现。明确小学(1-3年级):紧急情况下,能正确拨打“110”“119”;在遇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时能运用简单的技能,采取恰当的方法自护、求生、求助。小学(4-6年级):了解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号级别、含义,能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初中(7-9年级):通过学习和演练,学会防灾避险的基本方法;了解常见安全事故的危险及其危害。高中阶段:重点掌握安全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等基本技能,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学会救助他人。二是在《生命安全教育》教材中呈现。如一年级:认识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安全标志。二年级:认识消防安全标志;消防演练:巧灭身边的小火。三年级:识别消防安全标志;皮皮家失火了,如何预防火灾。四年级:认识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栓,作用大;学会使用灭火器;紧急疏散;实践演练:我是小小消防员。五年级:迅速准确报火警;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六年级:消防演习。七年级:留心电器火灾;农村防火常识。八年级:应对公交车火灾;火场逃生讲科学。九年级:火灾出现寻生机。高中全一册:正确使用灭火器;火灾隐患与初期灭火;火场逃生ABC。
    三、下一步工作推进方向
    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消防教育工作。一是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结合消防教育特点,完善学校网络等现代化教育手段,建设消防体验馆,推广情景式、体验式教学形式,强化教学效果。落实逃生演练教育活动,督促各地将逃生演练纳入学校年度教学计划,完善工作方案,实现演练活动中小学每月1次、幼儿园每季度1次的要求。加强全省教研员队伍建设,督促省、市、县教科研部门配齐消防安全教研员,推进学校消防教育课程教研指导工作;继续开展学校安全课程教师培训工作,加强消防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工作。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日、防灾减灾日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消防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政府相关部门举办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组织师生开展校园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增强学生体验教育。充分利用班(团)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演练及校园网等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教育氛围。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消防部门的工作沟通协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整合优质资源,科学有序地推进学校消防教育工作。推动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兼职消防辅导员,指导学校消防教育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督导检查制度,教育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范围,进行检查考核;消防部门依法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消防事故的学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湖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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