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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56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教育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3 加入收藏
[有效]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56号提案的答复

省民进: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统筹协调营造产教融合良好环境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2018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出台后,黄楚平常务副省长、时任郭生练副省长均专门作出批示。2018年12月,省教育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湖北省职业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103号),成立省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扶贫办9个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2019年6月,王晓东省长专门调研高等教育并召开湖北高等教育创新驱动发展座谈会,会上明确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湖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此,由省发改委牵头,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全省产教融合工作,其中明确提出,加强对产教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调,“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省发改委、省教育
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工商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其他加强统筹协调营造产教融合良好环境的具体推进举措正在制定中。
    二、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深化改革积极服务行业企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改革创新,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服务行业企业发展。
    1.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体制。为提高我省职教师资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团队,从2007年开始,省教育厅在全省职业院校中设立了“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每个岗位每年补助2万元,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省内外相关行业企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至今,已从企业中公开招聘“楚天技能名师”200多人,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建立定期组织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机制。《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提出,要建立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机制。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进行的企业实践。重点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各地要遴选具有代表行业先进水平、有较强影响力、覆盖专业面广的企业,完善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机制,支持企业常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省教育厅坚决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规定每学年实践锻炼不少于1个月。每年全省职业院校组织超过1000名教师进企业锻炼,参与技术研发与生产经营活动。
    3.强力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接,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一是优化专业设置。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学校设置专业必须以服务我省产业发展为导向,支持各职业院校根据产业需求办专业。二是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适应“转方式、调结构”需求,重点建设了一批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三是根据产业发展调整人才结构。每年在招生计划编制和录取过程中,指导学校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严格控制部分就业率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招生规模。
    4.创新校企合作载体,推进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一是组建各类职教集团。截止目前,已经组建各类职业教育集团达60多个。二是定期组织“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积极推动职业院校走进本地企业,了解并洽谈校企合作。三是推进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有1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被省政府授予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四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目前全省共有2个市州、20所职业院校成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每年参与试点人数接近1万人。五是广泛推动各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协同育人机制,共建二级学院、共建专业群等。
    三、关于引导企业在产教融合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作用的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提出,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这将极大地促进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作用。目前,省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的实施细则,将会出台具体的支持和引导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工作的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按照您提出的有关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人力培养质量,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关注及所提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湖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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