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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33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教育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3 加入收藏
[有效]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33号提案的答复

金波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投资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全省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是我省教育战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经商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及教学点的投资建设力度”问题
    (一)关于前期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情况。2014-2018年,国家启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这是义务教育单项投入最大的综合性建设项目,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善学生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运动场,并配置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我省统筹整合义务教育相关建设项目和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5年累计投入160亿元以上,带动市、县政府投入100亿元以上,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截至目前,我省“全面改薄”规划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后续建设情况。随着义务教育的改革发展,当前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方面仍然存在短板,具体表现为:城镇大班额现象比较突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能力,国家层面自今年起,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为期两年,用于支持各地消除城镇大班额、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目前,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已印发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我们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强省级统筹,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倾斜,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二、关于“对农村新机制教师特别是偏远地区学校及教学点教师有政策性奖励或补助”问题
    (一)关于新机制教师待遇问题。从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新机制。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统招统派新机制教师3.2万人,累计已安排新机制教师工资48.5亿元。自2019年起,省级财政将新机制教师工资作为固定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将投入补助资金8.5亿元。
    (二)关于偏远地区学校及教学点教师有政策性奖励或补助问题。进一步落实中组部、人社部《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对通过正式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两级。从2014年1月起,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实施乡村骨干教师补助制度,对在乡村学校的湖北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给予补助。省级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大病、特困教师给予一次性资助;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对教龄满30年的优秀乡村教师给予奖励。全省累计奖励从教30年以上优秀乡村教师5955人,资助大病特困教师1132人。
    三、关于“配套基本生活设施,将周转房直接建在教学点和偏远学校内,切实解决教学点教师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交通不便及交通安全”问题
    “十三五”以来,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基建资金10亿元以上,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下一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现行投资政策,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在教学点和偏远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上,降低门槛,并向本地立志献身教育事业的青年倾斜”问题
2012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省招、市管、县聘、校用”的统招统派新机制,实行省级统一笔试,县级面试、市州审核备案的模式。针对边远地区教师紧缺的情况,对竞争比例做出科学调整,在保证考生素质的基础上,对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小学科面试入围比例放宽至1:1,同一学科允许从高学段调节到低学段;将招聘人员条件放宽设置为大专以上全日制师范类学校毕业,并且规定此类教师在一定期限内只能在教学点流动;鼓励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或生源)的考生报考。2016年以来,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和特事特办原则,支持恩施、黄冈等地开展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定向委培工作,共为恩施州、黄冈市等边远贫困地区培养2000余名全科教师和公办幼儿园教师。
    下一步,我厅将会继续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推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持续改善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探索实施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和县域内教师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湖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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