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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省民宗委2017年工作要点(节选)
栏目: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8 加入收藏
【规划】省民宗委2017年工作要点(节选)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喜迎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做好2017年的工作,既要锐意进取开创新局,又要蹄疾步稳纵深推进,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加快民族地区脱贫奔小康步伐,着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构建工作部署、督查、问责的闭环效应。继续深化“两学一做”“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成果。做好迎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相关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研究制定配套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巩固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回头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执纪监督,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倒逼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省属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织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纪党规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机关纪检组织建设,集中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尊重、包容、团结、合作、担当、进取”的机关文化,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加强队伍建设,从严干部监督管理,落实干部档案、因私出国(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制度。

二、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建设。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帮助党政干部、民宗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领会和掌握政策法规基本精神和相关规定。做好修订《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调研,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继续推动落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落实。联合省人大、省政协等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全省民宗系统第三期法治建设培训班。

大力推行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随机抽查细则。指导各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研究解决部分县级民宗部门执法主体资格缺失的问题。完成宗教活动场所开设单位银行账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分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证工作。继续做好执法资格清理、培训和考试等相关工作。

依法加强综治维稳工作。加强对涉及民族和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完善重大不稳定因素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和应急处置协作机制,指导各地积极防范和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和宗教因素的案(事)件。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强化内部安全治理,严格大型活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综治联系点工作。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两个文件的督查落实,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确保各类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全力做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实施规划》的宣传、解读,积极推动贯彻执行。总结交流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验,研究进一步推动举措。创新和完善武陵山试验区建设工作,研究推进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武陵山片区发展工作的机制和措施,组织、协调、指导武陵山试验区成员单位与片区内县(市)对接落实各类项目规划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差别化支持政策的督导落实,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向民族地区优先布局。推动“616”、“1+1”和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工作机制向全方位、多层次拓展。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和民族统计工作。认真做好定点帮扶村的精准扶贫工作。

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和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民族风情乡村旅游试点建设、少数民族特色小镇建设,走特色城镇化之路。贯彻落实“十三五”民贸民品政策,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资格审查和动态管理,继续做好民贸民品企业“千家培育百强扶持工程”工作。推进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传统生产工艺和技术保护工程。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研究、传承、保护与创新等相关工作。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以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院团、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为抓手,以参加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筹备省第十五届省运动会民族类比赛和全省第九届民族运动会为契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民族文化体育人才培养和平台、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有特色的民族文化精品,命名一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挖掘整理一批少数民族古籍珍品,出台一系列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管理办法。推动《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命名一批民族文化进校园省级示范学校。组织开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等主题教育活动。因地制宜做好“民族助学工程”“民族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精神,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推荐工作。分层次办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试点,培养选树一批国家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和教育基地。丰富和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平台,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切实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研究,探索散居地区和城市开展民族工作的有效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继续推进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四、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巡回宣讲活动。举办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

着力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继续开展非宗教组织经营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治理。继续整治违规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违规设立功德箱行为,坚决遏制借教敛财等宗教乱象。指导各地做好寺庙宫观信息公告、查询和挂牌工作。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和2017年朝觐组织服务工作。以进一步夯实独立自主自办基础为重点,加强对天主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和引导,坚定天主教界坚持走独立自主、民主办教道路的决心与信心。以治理私设聚会点和抵御渗透为重点,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以纳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指导各地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建立机制、开展试点,积极稳妥推进民间信仰工作。

积极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意见》,推动各宗教学习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巩固和深化佛、道教讲经交流、伊斯兰教解经和天主教民主办教工作,组织基督教中国化神学思想巡回宣讲,推动理论探索与成果转化并重并行。指导省属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做好换届相关工作。

切实加大正面引导力度。做好第四届国际道教论坛各项筹备工作的协调、督办,指导和督促十堰市做好论坛承办、组织等各项筹备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宗教开展对外交流宗教文化活动,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培育以武当山道教文化、黄梅禅宗文化为代表的湖北宗教文化品牌。以“规范”为主题,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突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这个重点,开展互观互学互评活动,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建设生态寺观工作。指导各地以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强培训,落实《慈善法》,办好“宗教慈善周”活动,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扶贫济困和养老服务。

加强宗教院校和人才培养工作。以落实《我国宗教院校建设五年规划》为契机,谋划改进宗教院校工作,强化宗教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宗教院校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推进宗教院校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武昌佛学院恢复办学,武当山道教学院申报国家重点道教院校工作,指导做好基督教中南神学院校舍迁建工作。根据各宗教实际,研究制定中青年教职人员骨干及重点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培养培训计划,统筹各方面资源,探索建立政治培训、宗教学识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相结合的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模式。分教举办各宗教代表人士、教职人员培训班。筹建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人才库。

五、深化对口援藏援疆工作内涵

落实中央关于援藏工作决策部署。启动实施湖北省对口支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适时召开省援藏援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援藏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制定出台《湖北省关于深入推进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干部人才援藏工作机制,理顺归口派遣管理,规范经费保障。

拓展援藏援疆工作外延。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援藏工作格局,大力实施品牌嫁接、定向招生、专项培养等智援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教育、医疗“组团式”援藏工作机制,扩大社会组织“系统式”援藏参与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咨询、工程设计、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之间的协作交流。

加大产业援助力度。深化鄂藏经贸合作,帮助受援地培育具有当地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支撑产业。配合山南市召开“精准援藏工作”现场会,促进“精准援藏”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会同有关部门举办招商引资推介会、博览会,推动双向开发,互动共赢。做好我省落户山南企业的跟进服务工作。

促进鄂藏鄂疆交往交流交融。以汉藏文化交流和“双结双促”活动为载体,加强鄂藏、鄂疆两地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履行系统对口支援协议,支持受援地民宗部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组织有关考察团赴两地学习考察。

六、加强民宗部门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民宗委委员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民宗委委员例会制度、联系制度、协调制度和交流汇报制度,切实发挥委员单位作用。推动各地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工作模式。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县级民宗部门执法主体资格和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落实。稳妥推进委属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加强管理、改进服务。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机关处室职能、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使用,探索人力资源模块化运行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推行“清单制+责任制”,实施痕迹管理,提升机关运行效能

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舆情信息和对外宣传等工作。发挥驻地科研院所决策咨询委员会、理论政策研究基地作用,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智库研究。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进电子政务内外网提档升级。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大数据开发和应用,支持建设宗教基础数据库、民族文化信息资源库和维稳监测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宣传和舆论引导,提升网络舆情预警和处置引导能力。举办电子政务信息员培训班,提升信息报送质量。

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继续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制度体系健全和行为文化建设“三大工程”,开展机关“思践悟、学考讲”活动,提升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完善财务监督体系,突出抓好内控建设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公文处理、信访舆情、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消防安全、内部保卫和离退休干部服务与管理工作。加强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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