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公安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5 加入收藏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

李秋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关注、关心湖北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低等级公路占到公路总里程的近90%,交通事故多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大交通安全投入,压实工作责任,在全省部署实施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挂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高发路段,探索实行了“农村派出所管交通”、“路长制”、警保合作等改革举措,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与2016年相比,2019年全省普通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起数下降61.3%,全省32 个县(市、区)农村公路死亡人数下降40%以上。从全国范围来看,我省近年来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的下降幅度均靠前。2019年,公安部在宜昌召开了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场推进会,推广我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总体上看,我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形势呈稳中向好态势,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省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滞后、道路安全设施还不完善、管理力量还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着力在“有人管、防得住”上狠下功夫。

一是深化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在前三年“455”工程完成8.3万公里生命防护工程的基础上,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又在今年部署了全省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活动,计划用 2 年半时间,以平交路口和穿村过镇路段、大流量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采取增设信号灯、减速带、交通标志、中央隔离护栏、区间测速等方式,对全省普通国省道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同时,今年全省将再实施 1.4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重点对新增隐患路段及村道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标准和养护水平,实现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治长效。

二是推进“农村派出所管交通”改革。自2019年4月省公安厅出台正式文件,明确农村派出所承担属地交通管理职责以来,目前全省已有 840个农村派出所、1689名派出所民警、2196名派出所辅警参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弥补了“交警管不到”的短板。今年,省委改革办、省公安厅又将其列为全省公安机关2020年改革重点任务。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强化督导推动,加强业务指导,切实压实派出所交通管理责任。

三是完善“一长两员”工作机制。立足于“专职专责、财政保障、人留得住、事管得好、管理有效益”,进一步扩大已有的2600多人的交管“路长”队伍;按照“站点共建、队伍共融、信息共通、安全共管”要求,充分整合公安机关与保险机构双方资源优势,不断探索、创新警保合作的新方式,让警保合作接地气、效果好、能长久。通过完善“一长两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将交通管理延伸到田间地头,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短板。

四是加强路面交通管理。紧盯“两客一危”、校车、面包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重点车辆,充分发动交警、派出所和“一长两员”,加强日常路面巡逻管控和重点道路、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巡村、巡线,加大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劝阻。

五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针对农村地区空心化、老幼多和群众接收信息更多通过手机获得等特点,以最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酒驾、超速、超员、超载、不按规定使用头盔等为重点,采取网上宣传与网下宣传相结、普遍宣传与精确宣传相结合、定期宣传与不定期宣传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让交通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六是压实安全管理责任。针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协调不顺畅等问题,坚持更新理念思路,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纳入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考核内容,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农村社会化治理基础。

                                                  湖北省公安厅

                 2020年9月1日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