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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对《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3
【已结束】关于对《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更好满足新形势下的质量监督实际工作需要,我厅对《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报送我厅。

人:罗柯

联系电话:027-67120975

箱:zazz@hbszjt.net.cn

附件:

1.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资料】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是指导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发挥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对现行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在修订工作中把握以下原则:

一、于法有据。修订工作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7号)等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为依据,并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监督机构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取消了原文件中对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相关要求。

二、导向明确。修订工作要突出重点,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体现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别是针对我省当前“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不落实、质量责任体系不完善、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不高,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监管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督机构尽责免责、失职追责机制尚未建立”等实际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基层监督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创新质量监督思路办法,制定完善相应制度措施。

三、融合“两化”。充分总结利用我省近几年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及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的实践成果,把质量行为、质量实体控制和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贯穿“办法”全过程,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有效融合目前研发试运行的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检测信息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成果,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能。

通过办法修订和贯彻落实,构建与我省工程质量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监督模式、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效能,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全省工程品质提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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