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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公示
栏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3 加入收藏
省交通运输厅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公示

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省交通运输厅已完成整改工作,并申请销号,同时长期坚持。按照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交账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汉江流域化学品应急设备库、化学品洗舱站、溢油应急设备库等设施多处于空白状态,规划2018—2020年建设的汉江流域十堰和武汉两个50吨溢油应急设备库尚未实施。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研究汉江建设化学品应急设备库、化学品洗舱站建设的必要性,指导、督促武汉、十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50吨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提升汉江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三、整改措施

1.出台支持政策。研究制定50吨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支持政策,实施以奖代补。

2.加快规划应急设施建设。指导督促武汉、十堰市2019年12月底前开工,2020年12月底前完成50吨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并投入使用。

3.研究汉江应急设施布局。对汉江危险化学品运输需求进行调研,结合汉江流域航行船舶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可能需求,研究汉江建设化学品应急设备库、化学品洗舱站建设的必要性,必要时进行布局实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省厅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从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中对规划内建设的50吨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实施以奖代补。

2.加快规划内汉江溢油应急设施建设,指导、督促汉江武汉、十堰50吨溢油应急设备库于2019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基本建成具备溢油处置功能。

3.聘请专业机构完成《湖北省汉江流域化学品应急设备库、化学品洗舱站建设需求研究》报告编制,研究表明:现阶段在汉江化学品船舶较少情况下,可利用长江水上洗舱站进行洗舱作业,同时加快汉江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并补充配备化学品应急设施设备。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2日—28日

联 系 人:刘伟  

联系方式:027-8346065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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