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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人大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2018443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2 加入收藏
关于对湖北省人大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2018443号提案的答复

梁海燕、刘军荣代表:

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东风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有关建议很好,很有针对性,经与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和省发改委等部门充分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统一部署,我省成立了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等20余个省直部门组成的省加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委、省政府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的统一安排,坚持科学谋划,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东风公司十堰基地作为国务院国资委推进的全国五户综合改革试点独立工矿区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去年,王晓东省长亲自主持召开支持东风汽车集团发展专题会,研究解决东风汽车集团改革发展中需要支持的事项,协调解决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方面存在的困难。今年3月,省政府国资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编办、省民政厅等成员单位前往东风汽车集团十堰基地进行督导调研,就“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等难点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寻求解决问题路径。其他成员单位也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

在省政府国资委、省发改委的支持和推动下,截止2018年7月底,东风公司已签订“三供一业”正式移交协议20份,十堰基地供水业务已于2017年12月6日与首创集团签订正式移交协议,供电业务于2018年1月9日与国网省电力公司签订正式移交协议,润联物业公司于2018年3月25日与华润集团签订正式协议,2018年5月10日,小火电划转移交及关停协议签订。至此,东风公司十堰基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涉及的有关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资金或税收调节问题

1.东风公司是中央企业,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承担。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东风公司,向财政部申请中央财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

我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安排有专项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十堰市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现有资金渠道申报,省财政厅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

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在中央,地方职责是贯彻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将配合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东风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2.关于税收调节缓解财政压力方面。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收入分配固定,各税种的税收收入分成比例均由国家规定,税务部门只能依法征收税款入库。

3.关于“三供一业”税收政策的选择判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三供一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相关企业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等国家现行的各项税收政策。

按照现行《立法法》和《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属于法律授权的行政法规,省以下各级国税机关只能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对于“三供一业”企业及家属区业务分离移交、主辅分离项目涉税费处理上存在的争议和问题,主管国税机关将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帮助相关企业准确适用税收政策,助力东风公司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土地、房屋产权证办理问题

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关于东风公司土地、房屋产权证办理问题,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应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合理妥善处理”原则,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收到该建议后,省国土资源厅及时与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及不动产登记构对接,进一步了解建议中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具体情况,明确提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和要求,为解决落实建议中涉及国土资源部门的相关问题,十堰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与十堰东风汽车公司沟通协调机制,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初步解决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顺利完成综合试点改革任务。

2017年11月,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街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督促各地房管部门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国有企业相关房屋的权属登记工作。

(三)家属区分离移交、主辅分离项目涉税费处理问题

目前,国家没有对主辅分离项目制定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减费减税优惠政策,东风公司符合政策规定,可享受相应税费优惠政策。

公开属性: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国资委

2018829

主管领导姓名何庆丰            联系电话87235762

人姓名尹义军            联系电话87238292

 430071

抄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份

      省委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2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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