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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31 加入收藏
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强化政治引领主线、确保“四大安全”底线、立好公平竞争标线、追求品质湖北高线、严守党纪国法红线的工作思路,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着力构建科学高效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市场监管事业新华章,为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抓好营商环境优化

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由自贸试验片区向全省覆盖,推动第二批523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落地落实。深化“一照通”试点,在武汉、襄阳、宜昌、黄冈等地推进“一照通”改革试点,推广个体工商户登记“智慧办”(秒批),探索自贸试验区企业登记“智慧办”(秒批)。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注册处牵头,科信处、信息中心、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等配合)

2.加大“个转企”引导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类市场主体占比。推行以“示范建设、典型创建”为重点的“小个专”党建工作模式,鼓励各地推出一批“叫得响”的“小个专”党建品牌。开展“小个专”党建示范升级活动,不断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注册处牵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等配合)

3.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全面推行“一企一证”和告知承诺,巩固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试点成果,优化许可审批服务。(质量监督处牵头,注册处、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等配合)

4.持续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改革,修订《湖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探索开展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先证后查”、告知承诺制试点,完成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全省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建档率100%、持证率88%以上。(食品生产处牵头,注册处、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食品稽查局等配合)

5.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措施,压减许可时限一半以上。深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公开承诺制试点工作,全面完善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牵头,科信处、信息中心等配合)

6.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湖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信用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7.强化信用监管,加强联合惩戒。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在特种设备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实现“两个100%”年报率目标,推进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等部门相关事项年报的“多报合一”工作。做好无照经营查处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开展分类整治。(信用处牵头,稽查处、注册处、特设处、科信处、信息中心等配合)

(二)进一步抓好安全风险防范

8.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培训制度和计划,创新普法方式,用3年时间对全省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点企业和高风险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实现安全监管法律知识培训全覆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9.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双安双创”,支持咸宁、荆州、黄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组织好第二批省级“双安双创”试点市县考核验收和第三批国家级安全县创建工作。(食品协调处牵头,稽查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食品抽检处等配合)

10.制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指南》等标准规范。(标准化处牵头)

11.深入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探索研究肉制品企业原辅料供应商审核评价办法,完成100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检查评估工作,督促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加快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食品生产处牵头,省质检院配合)

12.强化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治理。推进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超市向社会公开自我承诺活动。督促学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和幼儿园“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市场监管系统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率达到每千人3批次(含食用农产品抽检率不少于每千人1批次)。(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食品抽检处牵头)

13.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标准化工作试点,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党委政府的属地领导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特设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1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督促地方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推进气瓶“二维码+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工作,促进多元投保和事前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压力管道安全整治工作,防控系统风险。(特设处牵头)

15.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危化品及包装物、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加大成品油、车用尿素、商品煤等产品质量专项治理,强化塑料类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质量监督处牵头)

(三)进一步抓好公平竞争秩序建设

16.深入开展“公平护航2020行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健全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督导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审查机制。组织对2019年底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与市场经济活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加强公平竞争执法,对限制性、壁垒性不正当竞争政策措施,限制准入、指定交易、选择性补贴等干预、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等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聚焦公用事业和原料药、建材、日用消费品等生产销售领域,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政府采购招标行政垄断案件。(反垄断处牵头,法规处、稽查处、价监竞争处

17.加强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以法定授权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检查。组织开展银行收费监督检查,对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和小微企业费用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水电气暖领域的收费检查,巩固转供电环节电价治理成果。加大对猪肉、粮油、蛋菜、教育、养老、殡葬等重点民生商品及特殊商品服务的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和乱收费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打击传销和违法直销力度,完善打传防控体系,保持对人员聚集性传销和网络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行政指导,规范直销企业日常经营行为。(价监竞争处牵头,稽查处等配合)

18.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和合同行政监管。开展2020“网剑”专项行动,加强网络交易主体规范化建设指导、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和跨区域网络监管执法协作。强化内外协同和部门配合,加强野生动物市场、旅游市场、文物市场、拍卖市场等重要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合同行政监管,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合同格式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第十五届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加大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力度,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网监合同处牵头)

19.加强广告监管。强化导向监管和智慧监管,完善广告监测机制,进一步落实《湖北省推进广告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的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益广告发展和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深化违法广告整治,重点查处医疗、食品、药品、保健食品以及金融投资、房地产、教育培训、招商、收藏品等领域危害百姓生活健康、损害群众财产利益的广告违法行为。(广告处牵头)

20.加强计量监管。落实《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8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强检计量器具监管工作。加强民用三表、加油机等贸易结算领域重点计量器具监管。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净含量合格率。(计量处牵头)

21.强化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全面落实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夯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依法公示处罚处理信息,建立行业退出机制。(认检处牵头)

22.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部门职能,聚焦集贸市场、广告监管、网络非法金融等经营者和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和领域,加强线索摸排,实施精准打击,强化行业乱象整治,健全整治长效机制。(稽查处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23.扎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积极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四)进一步抓好质量提升行动

24.推进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充分发挥质强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完善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做好全省质量大会暨第八届长江质量奖颁奖大会承办工作,大力宣传推广长江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经验做法,叫响“匠心湖北,质赢未来”的湖北质量精神口号,讲好湖北质量故事、品牌故事。探索建立质量品牌研究院,推动建立第三方品牌评价和认定机制,积极构建“荆楚名优”公共品牌体系,推动湖北名优特产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电商。(质量发展处牵头,网监合同处、信用处、宣传处、人事处、省标质院等配合)

25.深入推进“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和技术优势,以项目形式支持一批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试点,强化示范带动,探索研究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标准,推动10000家企业质量提升、为10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树立100家质量标杆企业。(质量发展处牵头)

26.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鼓励企业作出优质服务承诺,推行企业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强化服务质量监测,引导企业强化售后服务,依法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首问负责和质量担保责任。加快研制新兴服务领域标准,积极推动企业拓展广告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消费。(广告处、质量发展处牵头,信用处、网监合同处、消保处、标准化处、12315指挥中心等配合)

27.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更新改造,高质量完成12个市州(直管市)1000万元能力建设专项目标任务,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为1000家企业提供计量精准服务。(计量处牵头,省计量院配合)

总结推广武汉对标达标提升试点城市经验,推动各地选取本地重点产业或产业集群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标准化处牵头,省标质院配合)

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荆楚行”活动,打造“标准—计量—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平台。围绕服务重点产业发展,推进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快中南大区计量恒温恒湿实验楼、集成电路产品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大洋洲标准化(湖北)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检验检测基地(荆门)、国家非织造布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仙桃)和“食检院检测实验室一期”等重点项目建设。(计量处、省纤检局、省质检院、省计量院、湖北特检院、省标质院、省电子院、省食检院结合职能落实,认检处、科信处等配合)

28.加强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用新的理论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和新的设备,推动检验检测能力水平上台阶。加强科技攻关,推动全省检验检测科研领域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科信处牵头,省纤检局、省质检院、省计量院、湖北特检院、省标质院、省电子院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五)进一步抓好消费维权工作

29.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实施放心消费单位建设“三个三”工程(省级30家、市级300家、县级3000家),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向更多行业和农村领域延伸。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创新消费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预警。拓展12315“五进”、ODR企业、绿色通道等维权网络。聚焦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紧盯消费欺诈、个人信息泄露、汽车销售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消保处牵头,12315指挥中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等配合)

30.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体系,健全召回工作制度和机制,落实召回监管责任,强化召回管理技术支撑,推进召回管理质效提升。(质量发展处牵头,稽查处、质量监督处、12315指挥中心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31.加大打假治劣力度。聚焦电商平台、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和汽车配件、燃料、儿童用品、电子电器、食品药品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持续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建成全过程网上办案系统,并在全省系统推广应用。(稽查处牵头,科信处、信息中心等配合)

32.健全消费维权指挥体系。进一步优化12315平台功能,强化12315与其他业务工作横向关联,推动实现12315平台与市场监管大数据系统互联互通、深度融合。着力健全12315执法体系,加强12315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标准化指挥调度平台和智能化综合分析平台,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牵头,办公室、稽查处、科信处、信息中心等配合)

(六)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建设

33.促进系统融合。组织开展系统凝聚、干部关爱、宣传塑形和文化铸魂“四项工程”和“最美市场监管人”评选表彰活动,培育忠诚、团结、勤廉、创新、卓越、幸福的市场监管文化,深化理念融合、队伍融合、业务融合和文化融合,树立新形象,展示新作为,共圆新梦想。(人事处牵头,宣传处、机关党委、工会配合)

34.提升队伍能力。制定实施加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意见,规范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机制,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加大专业人才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稳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选配工作,有序推进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与实施工作。以教育培训为基础,岗位练兵为抓手,业务竞赛为载体,创先争优为导向,培养一批岗位能手、业务骨干、执法尖兵和研究型专业型领军人才,为市场监管事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人事处牵头)

35.抓好市场监管所建设。在日常监管、安全监察、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各个业务领域和单位内部管理等各方面,推进流程规程标准化。(办公室、稽查处、注册处、价监竞争处、网监合同处、广告处、质量监督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特设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检处结合职能落实)

36.按照“大监管共治、大系统融合、大数据慧治、大服务惠民”的思路,大力推进“互联网+服务”“互联网+监管”,建设完善湖北市场监管“智慧办”平台,有序推进食品类行政审批系统全省集中,探索行政审批事项与市场主体登记一网通办,推进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963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平台等项目建设和全省应用工作,全面加强集约化业务系统建设和数据互通,加快构建“两网一中心”(智慧监管网、智慧审批网和大数据指挥中心)市场监管智能化体系,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和监管实效。(科信处负责信息化系统统筹建设,注册处、信用处、质量监督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特设处、计量处根据系统功能负责全省推广应用,信息中心、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配合)

37.加强新闻宣传。把握时效度,弘扬正能量,加大省局重点职能工作宣传力度,办好荆楚市场监管等栏目,全视角全媒体讲好市场监管故事,传播市场监管声音,树好市场监管形象。研究起草省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意识形态重点风险防控措施,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风险排查。(宣传处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38.组织编制“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问题研究和解决,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综合处牵头,省局相关处室及省标质院等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39.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力所能及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困难,着力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离退休处牵头)

40.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和定点扶贫工作,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41.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七)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42.坚持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突出政治领导力,强化思想引领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增强作风纪律约束力。(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43.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履职尽责,紧盯可能出现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加强执纪监督和行政督察。支持驻局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机关纪委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44.广泛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45.完善重点工作督察方式方法,对不正确、不恰当的履职行为依纪依规予以纠正和查处。组织对直属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督审处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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