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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7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2 加入收藏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7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小区菜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在建议中,您指出了城市菜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十分中肯,实事求是,代表了老百姓的共同心声。现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能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场监管部门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价格监督、计量监管等职责。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主体责任为重点,狠抓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狠抓市场秩序维护,保障老百姓买得舒心、吃得放心。

(一)抓机制建设,促规范管理。一是于2014年3月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2013年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后及时加强全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规范。二是从2014年10月开始,在全省农贸市场大力推广应用食用农产品销售“一票通”,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三是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互衔接、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的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机制,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四是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2020年3月我局组织制定、发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指南(试行)》(DB42/T 1540-2020)地方标准,明确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与销售者责任、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经营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应急管理、内审自查与持续改进等管理要求,为提高农贸市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提供了技术指引和参考依据。

(二)抓专项整治,促责任落实。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批市场专项治理、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走私冻肉专项整治、市售鸡蛋专项整治、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等工作。今年4月,配合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了农贸市场爱国卫生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食用农产品无合法来源、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猪肉“两证两章一报告”制度落实不力,及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入市检测和市场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秩序稳定。

(三)抓抽样检测,促风险化解。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充分掌握质量安全状况,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食用农产品计划抽检批次逐年提升,由2019年的6批次/万人提升至今年的10批次/万人。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食用农产品40662批次,检出不合格430批次,不合格率为1.06%。今年截至8月9日,全省已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30862批次,检出不合格367批次,不合格率为1.19%。抽检不合格产品均已依法予以处置。除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法检)外,我局在全省系统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要求各地基层所每月开展一次免费快检服务活动,每月快检数量不少于50批次,为县级局配备食品安全快检车103台,今年已为快检工作转移支付近300万元。

(四)抓市场秩序,促放心消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密切关注食用农产品价格浮动和涉农贸市场投诉举报情况,充分发挥价格监管平台和“12315”平台作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强制搭售、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正常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抓规范试点,促质量提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和农批市场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引导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加强市场升级改造,提高规范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98家。通过示范引领,全省农贸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索证索票、快速检测已成为全省农贸市场管理的常态,市场内销售白条猪的现象基本绝迹,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位居全国前列。

(六)抓宣传培训,促社会共治。我局始终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作为提升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不断组织各地对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开展培训,联合行业协会组织食品企业近10万人次进行线上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向社会发放健康安全饮食倡导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曝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和价格违法典型违法案例,努力营造“开办者明白怎么管、销售者知晓怎么做、群众懂得怎么监督”的社会共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部门职责监管,压实农贸市场开办方和销售者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切实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稳定。

(一)进一步摸清农贸市场底数。结合当前开展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做到两个“进一步摸清”:一是进一步摸清农贸市场的基本信息,为深入实施全覆盖监管打好基础。二是进一步摸清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精细化监管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一是进一步明确每个农贸市场的监管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二是进一步督促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农贸市场监督检查频次,确保监管不缺位。三是针对每个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督促市场开办者强化市场规范管理,督促销售者严格做到守法经营,特别是严格实施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明码标价等制度,坚决做到不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不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缺斤少两。四是进一步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及时阻止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哄抬物价、短斤少两和制售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三)进一步促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一是认真贯彻实施《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指南》,全面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积极鼓励、引导农贸市场开办方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智慧监管,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信息电子化可追溯、商户信息电子化可公示等现代化管理。三是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特别是批发市场开办者进一步配齐、配强快检设备和快检人员,积极推行农贸市场“第三方”快检,不断强化食用农产品入场抽检,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关,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四)进一步探索推进准出准入有效衔接。以农业农村部门试点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契机,将食用农产品大宗品种或高风险品种作为突破口,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督促规模化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强化产地检测,逐步推进以食用农产品可溯源供货信息记录和质量合格证明为核心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关注、支持和监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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