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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 加入收藏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湖北省民革: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贵单位提案以后,我办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认为贵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综合形成以下意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咬定目标,尽锐出战,全力压紧压实责任,狠抓各类问题整改,全面加强监督监管,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成就。
一、坚守政治担当,全力压紧压实责任。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力度贯彻落实。二是坚持省负总责。成立以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建立省领导联系片区和贫困县制度,书记、省长、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别联系4个片区,40位省级领导分别联系37个贫困县,不脱贫不脱钩。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构建责任体系、政策体系、多元化投入体系、社会动员体系、监督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认真执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和帮扶责任,扎实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强化约谈问责,压紧压实责任链条。2016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约谈了扶贫考核综合评价靠后的21个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坚持较真叫板,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一是以上率下抓整改。统筹推进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省委书记应勇、省长王晓东带头赴一线,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其他省级领导分别督办分管领域、分管部门、联系县(市、区)整改工作落实。二是细化举措抓整改。将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3个方面意见细化为17个具体问题,制定90条整改措施;对照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29个问题,制定89条整改措施;针对脱贫攻坚排查的18个问题,制定50条整改措施。逐个问题明确责任单位,逐条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形成责任落实闭环。同时将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成果与其他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全省各市、县和省直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实化整改举措。三是较真碰硬抓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直单位、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扶贫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制度约束。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具体问题精准发力,又深挖问题根源、建章立制,确保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个方面的制度。目前,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明确的90条整改措施,81条立行立改的已落实,9条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正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的29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其中10个需要长期坚持;脱贫攻坚排查出的1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其中9个需要长期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深入巩固。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力巩固脱贫成果。一是扎实开展贫困退出工作。贫困县“摘帽”紧扣“三率一度”(贫困县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和群众认可度)指标,由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到申请“摘帽”县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达到“摘帽”条件的贫困县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政府批准“摘帽”,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抽查。贫困村“出列”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由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入村调查、摸底核实,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公告出列。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截至2019年底,全省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581万减少到2019年底的5.8万,贫困发生率由14.4%下降到0.14%,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基本解决。2020年6至7月,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对我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抽查3个摘帽县结果显示,综合贫困发生率全部低于2%,没有错退和漏评。二是全面落实稳定脱贫长效机制。2019年10月,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意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帮扶力量只加强不减弱,主要政策举措只强化不后退,将脱贫人口返贫、贫困县退出后续巩固提升等情况纳入脱贫成效考核,常态化督导落实。出台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全省共排查出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6万户、18.3万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一户一档”“一户一策”“一户一专班”的办法,从产业、就业、消费、综合保障、扶志扶智和防贫保险等方面,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逐户逐项消除致贫返贫风险。三是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规划衔接,将脱贫攻坚统筹纳入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推进政策衔接,将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政策举措,向出列贫困村、脱贫人口和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倾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推进考核衔接,将脱贫攻坚列为乡村振兴考核重点内容,全面压实扶贫工作责任。四是科学编制“十四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省扶贫办及早谋划,周密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班,科学编制“十四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注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从严从实,全力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省委组织对37个贫困县开展扶贫专项巡视,省人大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省政府对脱贫攻坚进行重点督查,省政协组织扶贫监督性调研,省纪委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强化作风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中央减轻基层负担各项要求,出台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措施和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减少会议文件、督查检查、材料报送,充分利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防止层层填表报数,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专项治理高压态势,坚决杜绝“虚假式”“算账式”脱贫,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充分运用12317扶贫监督举报系统,加强涉贫舆情处置,切实维护好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在线核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严格执行“县市审批、市州备案、省级备查”扶贫项目审查程序,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信息的覆盖面、知晓度。四是强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切实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脱贫攻坚的各方面各环节。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贫困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为稳定脱贫筑牢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全省共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干部教育培训25.5万人次。切实关爱一线扶贫干部,印发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意见,出台“鄂纪励12条”,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担当作为。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深入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严肃约谈问责,形成闭环效应。不断深化问题整改,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促进高质量脱贫。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脱贫摘帽作为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主管领导姓名:江斌 联系电话:18907161099
经办人姓名:李新华联系电话:13638601581
邮政编码:44300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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