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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加入收藏
【人大建议】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金鑫代表:

提出的《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建议》收悉,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湖北银保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通信管理局等会办单位的反馈意见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和全面叫停并依法取缔P2P网贷业务的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已开展相关工作,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和P2P网络借贷风险化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扎实推进年度有集中宣传月、季度有集中宣传周、月度有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全省范围内不间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实现宣传教育的人群、地域全覆盖,全面提升群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一是用好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短信等4个载体开展形态多样的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发挥辖内主流电视媒体作用,轮播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打非办公益视频,利用广播媒体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与湖北日报联合举办专栏,利用主流媒体正面发声开展宣传教育,专栏已举办20余期。二是结合宣传教育月、宪法集中宣传日、国家网络安全周等活动,依托案例警示、法律宣讲、入户宣传、风险提示、寓教于乐等5种形式,开展全面宣传。

2019全省累计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6986次,参与群众515万余人;开展六进集中宣传活动130882次,参与群众1377万余人;发放悬挂宣传资料1967万余份;2020年全省累计组织七进活动42580场,直接参与群众355万人;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载体发布原创软文、微视频6435条,点击阅读量1357.7万人,互动宣传覆盖人数748万人次;发送短信10922.9万条。

(二)全方位风险排查,遏制风险苗头。全省先后集中开展了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隐患排查、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通过定期进行1次全面评估(年初风险评估)、2次全面摸排(金融风险隐患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盯紧3类重点(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地域)、开展4次重点排查(全年4个季度)、依托5种排查方式(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组织各市州及行业监管部门反复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2019年,全省共摸排企业机构154806家,梳理全省非法集资风险隐患59条,实地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9626家,非现场监测各类广告和资讯信息594859条,开展行政约谈949次。2020年截至目前,全省排查出金融风险线索共121条,涉及金额189.7亿元,涉及人数3.97万人,其中已进入司法处置阶段33条,行政处置阶段88条。

(三)全链条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隐患。积极构建完善省级大数据监测预警、省市行业部门监管、市县群众举报奖励、县乡综治网格监测的四位一体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实现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线索信息的互联共享,推动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防止风险隐患苗头的拖大拖炸。一是主导建设全省“1+17”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体系。目前,湖北省暨武汉市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已经成功运行1年,通过设立白鳍豚指数分析模型,已监测覆盖企业50余万家,发现风险企业697家。二是发挥行业监管部门作用,各级银保监局定期报送季度资金异动监测信息70余期,湖北证监局移送风险线索10余条,民政等行业监管部门移送风险线索20余条。三是全面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工作机制,简化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资金兑付流程。2019年累计共接到举报线索225条,涉及被举报主体115家,符合奖励线索23条,兑付举报奖励资金0.92万元。四是全省17个市州已全面完善非法集资工作+综治网格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开展网格员基层监控工作培训,加大基层网格员工作表彰奖励力度,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走街串巷贴近基层的一线预警作用。

(四)全流程攻坚,推动案件处置。将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上升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进行部署,以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双下降为抓手,全流程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战。一是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我省印发《湖北省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工作方案》,对全省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年度目标进行明确,并结合2018年各地陈案情况进行同比例分解。二是拎出重点,督办推动。将全省涉及人数2000人且涉及金额1亿元以上的25起(不含外审主侦案件)非法集资案件列入全省重点督办案件,会同公、检、法进行定期督办。三是直面问题,提示进度。对处置进展慢的陈案直接向县(市、区)政府和案件包保领导进行点对点提示,督促协调推动案件处置,确保责任上肩。对2015年前立案未审结的33起非法集资案件,2016年前审结未销号的23起非法集资案件进行风险提示。

据统计,全省2019年新发非法集资案件69起,涉及金额26.19亿元,涉及人数1.78万人。同比减少25起、下降81.81亿元、减少3.62万人。经过2019年努力,全省通过省内并案审理、移送外省并案、撤案、实现资金兑付等途径共实现陈案销号154起,实现司法判决审结193起。

2020年上半年全省新发非法集资案件26起,涉案金额10.4亿元,涉及投资人1.1万余人;同比减少26起、下降28亿元、减少2万余人;全省非法集资陈案移交检察院起诉44起,审结22起,销号6起。

(五)全面清理整顿,实现法人机构退出。2019年,全省法人网贷机构由上年的147家减到10家、减少137家、下降93.2%80僵尸类网贷机构全部退出,停业机构4家已全部良性退出,立案机构13家已通过打击退出。一是制定方案、谋定后动。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制定湖北省网络借贷机构整体退出工作方案、僵尸类网贷机构退出等细化方案、湖北省网络借贷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二是司法处置、以打促退。对风险较高、资金停兑的机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打击,全省已移交公安立案23家。三是约谈劝退、缓释风险。对暂时正常经营机构,督促主动退出,停发新标,制定清盘兑付方案,全省主动良性退出34家。四是取缔僵尸、全面除清。对经指挥部锁定的80僵尸类机构,交由市场监管局、通信管理局予以清退取缔截至20204月底,我省法人网贷机构全部退出清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为全国第16个公告全面取缔P2P的省份。

二、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结合你的建议,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履行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成员单位合力推进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及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等工作。

(一)加大非法集资等风险的处置力度。一是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要求,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加大行业领域内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行政处置力度,特别是要密切防范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风险。二是压实各地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协调好公、检、法机关稳妥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起诉、审理、追赃挽损等工作,加大力度推动陈年积案资金兑付、案结事了。特别是对涉及金额大、人数多的省内重点案件,要按照处置工作计划,有序推进。

(二)加快推进网贷风险出清。会同银保监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停业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处置和机构退出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各地政府认真履行网贷风险处置属地责任,监督停业机构合理处置资产、妥善兑付出借人资金,最大限度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逐步清偿兑付停业网贷机构所有存量业务。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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