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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聚楚天共创荆彩】宜昌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栏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0-14 加入收藏
全省首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以来,宜昌市人社局闻令而动,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精准组织,把组织参加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作为吸引、遴选优秀科研创新项目、技术转化成果和优秀青年博士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宣传动员工作。摸清家底。积极对接市科协、市科技局等部门,摸清全市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重点实验室底数;对接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部门,全面了解全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基本情况。广泛动员。组织调研专班,实地走访安琪集团、三峡实验室、710研究所、博仁凯润药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对重点单位、创业实体、博士后设站单位进行赛事解读,广泛征集参赛需求,对有意愿参赛的单位一一进行赛事解答,让更多创业者、博士后人才和企事业单位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加大赛。组织申报。专班负责人点对点对接全市博士后平台、博士后人才、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参赛单位进行一对一赛事申报指导。截至目前,宜昌市共组织12支队伍参加创新赛,1支队伍参加创业赛,征集5个项目需求参加揭榜领题赛,参赛队伍和项目总数在市州名列前茅。宜昌市博士后支持政策一是支持平台建设。实施建站补贴。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建站补贴。建立奖励机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后,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工作经费;引才成效突出的,可获得20万元奖励资金;在国家组织的综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得30万元奖励。开展人才引导。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到设站单位以外的市内企事业单位就业,按每人5万元标准对设站单位予以奖励。二是鼓励创新创业。“给身份”。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企业人才专项周转事业编制,出站后进入市内企业就业的,保留该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可通过公开考核方式优先聘用出站博士后人才,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畅通道”。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在站期间科研成果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聘职称的依据;支持出站博士后人才申报宜昌市产业领军人才“双百”计划;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和科技人员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其原单位待遇保留不变,在企业任职服务经历和业绩可作为晋职晋级依据。“明待遇”。企事业单位可对引进的博士后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薪酬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不纳入企业工资总额或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国有企业就业的博士后人才,年薪标准不得低于30万元。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发放生活补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人员每人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2年,出站留宜创新创业的博士后人才,3年内享受15至30万元生活补贴。提供住房保障。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三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12000元/年标准领取租房补贴;在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享受贵宾待遇。期满出站留宜创新创业博士后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落户、旅游年卡、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入学等政策。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全省首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以来,宜昌市人社局闻令而动,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精准组织,把组织参加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作为吸引、遴选优秀科研创新项目、技术转化成果和优秀青年博士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宣传动员工作。

摸清家底。积极对接市科协、市科技局等部门,摸清全市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重点实验室底数;对接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部门,全面了解全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广泛动员。组织调研专班,实地走访安琪集团、三峡实验室、710研究所、博仁凯润药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对重点单位、创业实体、博士后设站单位进行赛事解读,广泛征集参赛需求,对有意愿参赛的单位一一进行赛事解答,让更多创业者、博士后人才和企事业单位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加大赛。

组织申报。专班负责人点对点对接全市博士后平台、博士后人才、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参赛单位进行一对一赛事申报指导。

截至目前,宜昌市共组织12支队伍参加创新赛,1支队伍参加创业赛,征集5个项目需求参加揭榜领题赛,参赛队伍和项目总数在市州名列前茅。

宜昌市博士后支持政策

一是支持平台建设。实施建站补贴。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建站补贴。建立奖励机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后,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工作经费;引才成效突出的,可获得20万元奖励资金;在国家组织的综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得30万元奖励。开展人才引导。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到设站单位以外的市内企事业单位就业,按每人5万元标准对设站单位予以奖励。

二是鼓励创新创业。“给身份”。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企业人才专项周转事业编制,出站后进入市内企业就业的,保留该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可通过公开考核方式优先聘用出站博士后人才,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畅通道”。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在站期间科研成果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聘职称的依据;支持出站博士后人才申报宜昌市产业领军人才“双百”计划;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和科技人员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其原单位待遇保留不变,在企业任职服务经历和业绩可作为晋职晋级依据。“明待遇”。企事业单位可对引进的博士后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薪酬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不纳入企业工资总额或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国有企业就业的博士后人才,年薪标准不得低于30万元。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发放生活补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人员每人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2年,出站留宜创新创业的博士后人才,3年内享受15至30万元生活补贴。提供住房保障。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三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12000元/年标准领取租房补贴;在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享受贵宾待遇。期满出站留宜创新创业博士后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落户、旅游年卡、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入学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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