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当前抢当期保当年 因灾倒房重建进展顺利
栏目:宜昌市民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1
全市正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截至目前,核定的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重建需救助2274户及因灾损坏住房修缮需救助3260户中,因灾倒房重建已竣工646户,竣工率28%;因灾损房修缮已完工2567户,完工率78.7%。目前各地已落实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超过8500万

    全市正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截至目前,核定的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重建需救助2274户及因灾损坏住房修缮需救助3260户中,因灾倒房重建已竣工646户,竣工率28%;因灾损房修缮已完工2567户,完工率78.7%。目前各地已落实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超过8500万元。

  主动担责,以“三促”着力推进倒房重建

  一是以领导重视促。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倒房重建当做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亲自抓,专题研究、现场督办。二是以会议部署促。从8月16日至98日,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县乡三级灾后重建电视电话会议、灾后重建工作会议、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会。三是以发文制规促。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宜昌市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农村居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等多个文件。

  细化程序,以“四定”明确重建工作重点

  一是摸清底数定任务。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各地灾情及重建任务经乡、县主要领导逐级审签核准后上报,锁定了因灾倒损住房重建需救助对象。二是民主评议定对象。明确重建可以采取自建、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闲置住房或集中建房的方式,各地重建补助对象的确定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评议小组进行评议。三是精准救助定程序。按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流程,实现精准救灾开展精准救助,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村级民主评议和三级公示上,确保了过程公开公平,实现精准救灾。四是分类救助定标准。严格按《湖北省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指导标准》要求,落实补助标准。

  压实责任,以“五抓”确保重建工作进度

  一抓科学选址。坚持倒房重建与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生态治理等工作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避免“原地重建,旧患重现”。二抓开工速度。各地狠抓开工速度。目前全市所有有重建任务的县市区开工率均达100%。三抓统筹推进。市成立了以马旭明市长任组长的重建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因灾倒房重建工作。各地分别以现场会、签责任状整体推进重建工作,采取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四抓资金整合。省财政下拨我市灾后重建财力补助资金1.7787亿,市级财政主动作为,下拨本级灾后重建财力补助资金2亿元,按重建户每户3000元对县市区重建工作予以资金支持。五抓包保落实。成立以发改、民政、交通、水利、农业为组长单位的5个督查工作组,建立市、县、乡三级包保责任机制,对因灾倒房重建工作采取“日报告、周通报、旬督查、月排序”工作制度。
   
下一阶段市民政局将整合倒房重建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临时救助、低保等多项政策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特别是因灾倒房重建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落实救助标准,对已经竣工的重建、修缮需救助对象,严格按标准兑现救助资金,确保救助到位。对五保、低保、重残等特殊困难对象,采取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村级帮建等措施,确保在11月30日前,所有重建、修缮均实现100%完工,确保受灾群众春节前搬入新居。(通讯员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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