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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459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3 加入收藏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459号建议的答复

2017年以来,我省坚持城乡并重,着力补齐城乡生态环境短板,相继实施了 “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程,均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作为重要突破口,通过强有力实施两项工程,全省建制乡镇实现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乡村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乡镇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问题,从2017年开始,全省共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996个,完成总投资317亿元,新建主支管网总长11280公里,接户215万户,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08万吨/天,仅去年,全省累计处理乡镇生活污水27417万吨,排水均达一级A标准。

深入开展城乡垃圾治理,坚持上中下游一起抓,前中末端齐发力,全省基本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建成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55座、乡镇垃圾中转站1897座,配备机动收运车辆2万多辆、保洁员13万人,形成“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2019年,我省启动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印发行动方案,选取50个乡镇示范引领,探索了不同类型城镇的经验做法,实现了良好开局。2020年,省政府出台《湖北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全面推进美丽城镇建设,以全省所有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于城区外的街道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围绕“七补齐”15项任务,力争三年时间,全省小城镇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要求,形成一批配套完善、精细秀美、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湖北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指导各地做好统筹谋划,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交通、电力、电信等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及金融机构协调,研究支持政策,分类建立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库,指导项目有序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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