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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标准《泡沫温拌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4 加入收藏
湖北省地方标准《泡沫温拌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意见征集情况

截止20215月25日,《泡沫温拌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共收到35条反馈意见。其中,采纳意见30条,部分采纳意见1条,不采纳意见4条。

二、重点意见答复

1.标准文本中提到“泡沫温拌沥青混凝土”和“泡沫沥青温拌混合料”,两种说法,建议统一。

答复:拟采纳。编制组通过咨询会议,已确定将“泡沫温拌沥青混凝土”改为“泡沫沥青温拌混合料”,将在最后送审稿评审中明确并完成文本及地标名称修改。

2.标准文本建议增加泡沫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相关内容。

答复:不采纳。目前湖北省泡沫沥青温拌混合料技术研究还不够系统和全面,暂不宜编写泡沫沥青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相关内容,条文说明中已说明。

三、重点采纳内容

意见1:建议表1中软化点指标要求适当提高,5.2.3中表13SMA混合料的动稳定度指标建议提高到4000。

答复:采纳。考虑湖北地区夏季炎热气候特点,将表1中SBS改性沥青软化点指标要求提高到65℃,将泡沫温拌SMA混合料的动稳定度提高到4000/mm。

意见2:拌和温度控制范围宜较相应的热拌沥青混合料低20~40℃,摊铺温度控制范围宜较相应的热拌沥青混合料低20~40℃,温度与表中要求要一致,是否达到40℃?

答复:拟采纳,根据泡沫沥青温拌混合料生产与摊铺温度要求,将温度控制范围改为宜较相应的热拌沥青混合料低20~30℃。

意见3:表19中,压实度指标,城市次干路、支路要求实验室标准密度的97%,要求过高,建议降为96%”。

答复:采纳。参考CJJ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对城市次干路、支路沥青路面压实度验收要求改为96%。

四、重点不予采纳内容及原因

意见:“泡沫沥青温拌混合料生产完成后宜在3h内摊铺完成,要求过高,建议适当降低”。

答复:不采纳,泡沫沥青温拌混合料生产后应尽快完成摊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文本中表述为宜,并没有强制规定3h内完成摊铺。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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