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432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432号提案的答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立了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的原则,确定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我厅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牵头部门,强化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积极配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全省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建设一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点。配合教育厅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学内容,编写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读本,制定《省教育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夯实学校教育基础。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印发了《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各级各类学校垃圾分类工作。联合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联合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了废旧家电回收、塑料污染治理等相关文件,推进垃圾源头减量。联合省供销社制定了“两网融合”实施方案,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目前,全省17个市州均出台了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牵头人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强化政策供给,加大保障力度2019年,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我省从试点垃圾分类阶段正式走向全面实行垃圾分类阶段。目前,全省已有6.9万家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1839个社区和5194个行政村开展了垃圾分类,覆盖城乡居民约700万户。同时,进一步明确我省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四分法”,即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积极推进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出台了《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就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明确管理办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湖北省城乡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技术指引》《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等系列技术规范,为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联合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编制印发了《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年)》,同步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积极推进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和落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级财政2018年、2019年落实了2亿元,2020年落实了1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城乡垃圾治理工作,推动各地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新修订《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和加强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管理,促进各地提高垃圾分类及处理水平。

三是强化设施建设,提升处置能力。将生活垃圾分类、大宗固废处置、城市循环利用体系项目建设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按照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要求,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57座,日处理能力达到5.07万吨。其中,卫生填埋场120座,焚烧发电厂22座,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5座,焚烧处理(含水泥窑协同)占比达到60%以上。在建焚烧发电厂12座,其中洪湖、麻城、崇阳等地工程进度已达80%以上,预计年底之前可建成,垃圾焚烧占比将达到65%以上。此外,全省已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44座,日处理能力2495吨,已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25座,年处理1875万吨,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与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运系统,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齐配足分类运输车辆。全省共配备分类收集容器134万组、厨余垃圾运输车1053辆、其他垃圾运输车5380辆、可回收物回收车356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09辆,保障分类后的垃圾分类收运,防止混装混运。同时,进一步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日常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转运工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技术强、服务优的湖北企业,推动垃圾分类处理社会化运作、专业化运营。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共同缔造。聘任了省垃圾分类宣传大使,在省政府网站和住建厅官网同步发布《垃圾分类靠大家》宣传歌曲,并在住建厅官网开辟了垃圾分类工作专栏。积极协调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及新闻网站,常态化宣传报道我省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做好中央、省有关政策解读推动城乡基层用好公益宣传平台,将垃圾分类的要求作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展示的内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广大群众垃圾分类的文明意识。坚持党建引领,结合党员下沉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向社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讲解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居民主动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通过环保主题月、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知识竞答、现场交流等活动形式,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以及其他新媒体等宣传阵地,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强化试点推进,坚持示范引领。武汉市、宜昌市纳入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武汉市东西湖区、宜昌市夷陵区、鄂州市梁子湖区、仙桃市、京山市为2017年住建部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钟祥市为2020年41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工作进展顺利,第1-3批试点城市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已经通过验收,第4-5批试点城市黄石市、十堰市已完成初步验收。去年,我省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工作,计划到2025年,全省建成分类500个示范社区、2000个示范村。目前,汉阳区澜菲溪岸社区等40个社区、东西湖区荷花苑等200个行政村表现优秀,为各地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计划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 80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到2025年,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500所。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贯彻执行,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加强引导和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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