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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335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335号建议的答复

一、现阶段工作情况

(一)强化制度配套,夯实管理基础。《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施行以来,为加大《省条例》的宣贯和理解,省住建厅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简明读本》,对基层和群众关心的条款作了具体解读说明,配合省有关部门印发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5个配套示范文本文件,并向社会发布。近年来,省住建厅联合省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经常性开展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示范培训,强化政策宣贯。指导武汉、鄂州、孝感、潜江等地先后修订完善了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或细则,其他城市也出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标准由各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据了解,目前武汉、襄阳、宜昌等全省多地均已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指导价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二)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近年来,省住建厅坚持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2020年,省住建厅在全省统一开展市场秩序整治活动,指导各地对物业企业未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未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相关信息、未依法依约履行管理职责等内容进行检查并依法查处。共查处物业服务企业41家,通过省政府网、厅网站、湖北日报等向社会集中公布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形成有力震慑。省市场监管局发挥省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作用,聚焦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反映、投诉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强化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整治,依法做好包括物业合同在内的合同备案工作。2020年省本级集中审评相关合同397份,其中涉及物业服务合同90份,占比22.7%。

(三)推进制度落实,强化行业监管。今年6月,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省住建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各地要认真落实行政备案制度,加强对物业市场的全过程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物业管理“五大备案”制度,即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招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物业服务合同等备案管理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严肃依法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和物业企业行为。

一是加强行业政策指导。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有关精神,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注重加强部门协同,切实履行行业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住宅小区治理水平。同时,按照《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强化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管理和行政指导。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物业市场整治和物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活动,指导各地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深化物业企业“红黑榜”运用,坚持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三是修订完善行业法规。据了解,国家拟结合《民法典》出台,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研究完善。我省将结合国家条例修订,进一步完善《省条例》相应内容,通过修法持续为行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促进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促使物业企业守法守信经营,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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